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08.04.2016  16:34

京建发〔2016〕116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

《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北京市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文件规定,建筑业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范围。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需要,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了《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

价依据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4月6日             

 

 

   

 

 

 

 

京建发〔2016〕116号附件

 

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

 

一、实施时间及适用范围

(一)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清单计价规范”)和(或)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4年《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改造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及配套定额(以下简称“预算定额”)的工程,按以下规定执行:

1.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或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以下简称“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含)后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应按本实施意见执行。

2.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在符合《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财税文件规定前提下,参照原合同价或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

(二)执行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5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及配套定额且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可按原合同价或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

(三)按2004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及配套定额编制设计概算的建筑工程,按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

二、实施依据

(一)《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

(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等。

(四)现行计价依据,包括清单计价规范、预算定额、造价管理办法等。

(五)其他有关资料。

三、费用组成内容

(一)营改增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内容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均与预算定额的内容一致。

(二)企业管理费包括预算定额的原组成内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营改增增加的管理费用等。

(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四、其他有关说明

(一)预算定额的调整内容是根据营改增调整依据的规定和要求等修订完成,不改变清单计价规范和预算定额的作用、适用范围及费用计价程序等。预算定额依据“价税分离”计价规则调整的相关内容详见附件。

(二)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古建筑工程各费用项目的计费基数均做调整,调整的计费基数详见附件。

(三)预算定额的调整内容对应定额编制期的除税价格及费率。

(四)建筑业营改增后,工程造价按“价税分离”计价规则计算,具体要素价格适用增值税税率执行财税部门的相关规定。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五)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执行“价税分离”计价规则;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参照原合同价或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并执行财税部门的规定。

(六)材料(设备)暂估价、确认价均应为除税单价,结算价格差额只计取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应为营改增后的工程造价。

(七)总承包工程合同项下的专业分包工程、材料(设备)按照总承包工程合同的计价规则执行。专业承包工程合同项下材料(设备)按照专业承包工程合同的计价规则执行。

(八)风险幅度确定原则:风险幅度均以材料(设备)、施工机具台班等对应除税单价为依据计算。

(九)《北京工程造价信息》(营改增版)中的除税材料(设备)市场信息价格,包括除税的材料(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和采购及保管费。

五、现行造价管理办法中与本实施意见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六、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尚未开标且不能在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合同签订的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均应按本实施意见要求执行。

 

附件: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表


附件

 

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表

 

一、以“”为单位的要素价格

 

项目名称

单位

调整方法

840027

摊销材料费

以各定额子目的数量为基数×89.3%

840028

租赁材料费

以各定额子目的数量为基数×90.7%

840004

其他材料费

以各定额子目的数量为基数×96.6%

840016

机械费

以各定额子目的数量为基数×94.7%

840023

其他机具费

以各定额子目的数量为基数×94.7%

888810

中小型机械费

以各定额子目的数量为基数×94.7%

 

03通用安装工程第一册第573页:金属桅杆及人字架等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

按所安装设备净重量(包括设备底座、辅机)计算,按11.36元/吨计取,列入措施项目费用中。

说明:调整系数适用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4年《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改造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中对应编码的要素数量调整。

 

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

 

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1.安全文明施工费

项目名称

建筑装饰工程

钢结构工程

其他工程

建筑面积(m2)

20000以内

50000以内

50000以外

五环路以内

五环路以外

五环路以内

五环路以外

五环路以内

五环路以外

五环路以内

五环路以外

五环路以内

五环路以外

计费基数

以第一章至第十七章的相应部分除税预算价为基数(不得重复)计算

费率(%)

5.54

4.93

5.35

4.75

4.88

4.47

4.02

3.73

3.69

3.63

其中

环境保护

1.23

1.2

1.2

1.16

1.17

1.15

1.07

1.05

0.98

0.96

文明施工

0.69

0.66

0.66

0.64

0.64

0.62

0.53

0.49

0.49

0.47

安全施工

1.33

1.18

1.27

1.13

1.11

1.1

1.02

1.01

0.93

0.92

临时设施

2.29

1.89

2.22

1.82

1.96

1.60

1.4

1.18

1.29

1.28


2.企业管理费

序号

项目名称

计费基数

企业管理费率(%)

其中

现场管理费率(%)

其中:工程质量检测费率(%)

1

单层建筑

厂房

跨度18m以内

8.74

3.75

0.45

2

跨度18m以外

9.94

4.17

0.47

3

其他

8.40

3.45

0.43

4

住宅建筑

(m)

25以下

8.88

3.62

0.46

5

45以下

9.69

3.88

0.47

6

80以下

9.90

4.09

0.48

7

80以上

10.01

4.23

0.50

8

公共建筑

25以下

9.25

3.73

0.46

9

45以下

10.38

4.25

0.48

10

80以下

10.76

4.54

0.50

11

120以下

10.92

4.71

0.51

12

200以下

10.96

4.84

0.52

13

200以上

10.99

4.96

0.52

14

钢结构

3.81

1.54

 

15

独立土石方

7.10

2.63

 

16

施工降水

6.74

2.67

 

17

边坡支护及桩基础

6.98

2.82

 

 

02  仿古建筑工程

1.安全文明施工费

项目名称

仿古建筑工程

五环以内

五环以外

计费基数

以第一章至第十章的相应部分除税预算价为基数(不得重复)计算

费率(%)

5.48

4.78

其中

环境保护

1.24

1.13

文明施工

0.70

0.47

安全施工

1.52

1.26

临时设施

2.02

1.92

 

2.企业管理费

序号

项目名称

计费基数

企业管理费率(%)

其中

现场管理费率(%)

1

仿古建筑工程

除税预算价

10.12

4.12


03  通用安装工程

1.工程调试费

项目名称

费 率

采暖系统调试费

采暖系统调试费按采暖工程人工费的13.8%计取,其中人工费占26%

空调水工程系统调试费

空调水工程系统调试费,按空调水工程人工费的13.8%计取,其中人工费占26%

通风空调工程系统调试费

通风空调工程系统调试费,按系统人工费的13.8%计取,其中人工费占26%

 

2.脚手架使用费

项目名称

费 率

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脚手架使用费按下列系数计算:

(1)第一章“起重设备安装”、第二章“起重机轨道安装”脚手架使用费按定额人工费的7.74%计算,其中人工费占36.18%。

(2)电梯脚手架使用费:

电梯载重量≤1500kg,井道高度≤50m时:5.78%,其中人工费占25.97%;

电梯载重量≤1500kg,井道高度>50m时:9.24%,其中人工费占25.97%;

电梯载重量>1500kg所增加的脚手架费用另行计算 。

(3)除第一、二、四章外,脚手架使用费按人工费的4.81%计算,其中人工费占25.97%。

第二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脚手架使用费按下列系数计算:

(1)第一章至第七章按人工费的9.63%计算,其中人工费占25.97%;

(2)第八章按人工费的4.81%计算,其中人工费占25.97%。

第三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2.静置设备制作,脚手架使用费按人工费的4.81%计算,其中人工费占25.97%。

3.除静置设备制作工程以外,本定额其他项目脚手架使用费按人工费的9.63%计算,其中人工费占25.97%。

第四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2.脚手架使用费按人工费的4.81%计算,其中人工费占25.97%。

3.对单独承担的室外埋地敷设电缆、架空配电线路和路灯工程,不计取脚手架使用费。

第五册建筑智能化工程

第六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七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

第九册消防工程

第十册给排水 采暖 燃气工程

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2.脚手架使用费按人工费的4.81%计算,其中人工费占25.97%。

3.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和第十册《给排水 采暖 燃气工程》,对单独承担的埋地管道工程,不计取脚手架使用费。

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室外通信工程项目不计取脚手架使用费。

第十二册

刷油 防腐蚀 绝热工程

脚手架使用费按下列系数计算:

(1)刷油工程:按人工费的7.70%计算,其中人工费占25.97%;

(2)防腐蚀工程:按人工费的11.55%计算,其中人工费占25.97%;

(3)绝热工程:按人工费的19.25%计算,其中人工费占25.97%。


3.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

项目名称

费 率

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

按人工费的9.60%计算;其中人工费占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的20.83%。

 

4.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费

项目名称

费 率

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费

按人工费的9.53%计算;其中人工费占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增加费的5.25%。

 

5.安全文明施工费

项目名称

通用安装工程:第1~4册、6~12册

通用安装工程:第5册

五环以内

五环以外

五环以内

五环以外

计费基数

人工费

费率(%)

20.86

18.20

15.74

13.74

其中

环境保护

2.93

2.65

2.14

2.00

文明施工

6.39

5.64

4.92

4.28

安全施工

7.13

6.31

5.36

4.65

临时设施

4.40

3.60

3.32

2.82

说明: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以上标准计取,其中人工费占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0.47%。

 

6.企业管理费

序号

项目名称

计费

基数

企业管理费率(%)

其中

现场管理费率(%)

1

住宅建筑

25 m以下

人工费

60.30

25.32

2

45 m以下

65.27

28.08

3

80 m以下

66.84

29.46

4

80 m以上

67.99

30.64

5

公共建筑

25 m以下

62.29

26.36

6

45 m以下

67.38

29.17

7

80 m以下

69.32

30.72

8

120 m以下

70.82

32.07

9

200 m以下

72.22

33.43

10

200 m以上

73.54

34.79

11

其他

65.37

27.37


04  市政工程

1.安全文明施工费

项目名称

道路工程

桥梁工程

管道工程

五环路以内

五环路以外

五环路以内

五环路以外

五环路以内

五环路以外

计费基数

除税预算价

费率(%)

5.87

5.22

6.28

5.67

6.07

5.47

其中

环境保护

%

1.32

1.10

1.43

1.27

1.33

0.95

文明施工

%

0.93

0.77

1.03

0.96

1.01

1.62

安全施工

%

1.39

1.31

1.42

1.36

1.40

1.12

临时设施

%

2.22

2.04

2.40

2.08

2.33

1.78

 

2.企业管理费

序号

项目名称

计费基数

企业管理费率(%)

其中

现场管理费率(%)

1

道路、桥梁工程

道路

9.33

3.93

2

桥梁

9.40

3.96

3

管道工程

给水

7.37

3.18

4

排水

9.32

3.90

5

燃气、热力

8.29

3.51

 

05  园林绿化工程

1.安全文明施工费

项目名称

绿化工程

庭园工程

五环路以内

五环路以外

五环路以内

五环路以外

计费基数

人工费

除税预算价

费率(%)

8.67

6.32

5.18

4.31

其中

环境保护

%

2.17

1.40

1.24

1.03

文明施工

%

1.48

1.01

0.80

0.66

安全施工

%

1.82

1.27

1.19

1.00

临时设施

%

3.20

2.64

1.95

1.62

 

2.企业管理费

序号

项目名称

计费基数

企业管理费率(%)

其中

现场管理费率(%)

1

绿化工程

人工费

27.04

11.46

2

庭园工程

除税预算价

8.37

3.33

06  构筑物工程

1.安全文明施工费

项目名称

构筑物

五环路以内

五环路以外

计费基数

以第一章至第三章的相应部分除税预算价为基数(不得重复)计算

费率(%)

4.31

3.75

其中

环境保护

1.12

1.06

文明施工

0.58

0.56

安全施工

1.13

1.06

临时设施

1.48

1.07

 

2.企业管理费

序号

项目名称

计费基数

企业管理费率(%)

其中:现场管理费率(%)

1

构筑物

烟囱、水塔、贮仓(库)

除税预算价

9.80

4.16

2

池类

8.83

3.58

3

其他

8.37

3.32

 

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土建、轨道工程

1.安全文明施工费

项目名称

地上工程

地下明挖工程

地下盖挖、暗挖工程

盾构工程

轨道工程

 

五环路以内

五环路以外

五环路以内

五环路以外

五环路以内

五环路以外

五环路以内

五环路以外

五环路以内

五环路以外

 

计费基数

除税预算价

 

费率(%)

6.29

5.94

6.47

6.01

6.12

5.81

6.09

5.58

5.00

4.84

 

其中

环境保护

%

1.46

1.39

1.35

1.31

1.25

1.14

1.32

1.18

1.26

1.25

 

文明施工

%

1.02

0.92

1.16

0.99

0.98

0.95

1.04

0.90

0.59

0.58

 

安全施工

%

1.54

1.52

1.64

1.60

1.71

1.65

1.59

1.50

1.56

1.53

 

临时设施

%

2.27

2.11

2.32

2.11

2.18

2.07

2.14

2.00

1.59

1.47

 

 

2.企业管理费

序号

项目名称

计费基数

企业管理费率(%)

其中

现场管理费率(%)

1

地下工程

明挖

除税预算价

8.56

3.40

2

盖挖、暗挖

9.02

3.55

3

盾构

8.08

3.05

4

地上工程

9.06

3.55

5

轨道工程

5.51

2.15

供电、通信信号、智能机电工程

1.安全文明施工费

项目名称

通信、信号工程

供电工程

智能与控制系统、机电工程

计费基数

人工费

费率(%)

22.61

22.96

22.74

其中

环境保护

%

3.11

3.02

3.18

文明施工

%

7.23

7.02

6.97

安全施工

%

7.51

7.30

7.78

临时设施

%

4.76

4.62

4.81

 

2.企业管理费

序号

项目名称

计费基数

企业管理费率(%)

其中:现场管理费率(%)

1

通信 信号工程

人工费

63.21

27.12

2

供电工程

66.95

28.65

3

智能与控制系统、机电工程

智能与控制系统工程

65.19

27.87

机电工程

66.30

28.43

 

三、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

 

01  土建工程

1.工程水电费

序号

项目名称

计费基数

费率(%)

1

土建工程

除税直接工程费

0.80

 

2.其他措施费

序号

项目名称

取费基数

费率(%)

其中人工费占比(%)

1

安全文明施工费

除税直接工程费

1.00

54

2

夜间施工费

0.48

44

3

二次搬运费

1.52

91

4

冬雨季施工费

0.82

54

5

临时设施费

1.80

28

6

施工困难增加费

0.52

64

7

原有建筑物、设备、陈设、高级装修及文物保护费

0.50

33

8

高台建筑增加费(高在2m以上)

0.50

78

9

高台建筑增加费(高在5m以上)

0.72

78

10

超高增加费(高在25~45m)

0.50

78

11

超高增加费(高在45m以上)

0.72

78

12

施工排水、降水费

0.55

49


3.企业管理费

序号

项目名称

计费基数

企业管理费率(%)

其中:

现场管理费率(%)

工程质量检测费率(%)

1

土建工程

除税直接费

16.26

6.85

0.43

 

02  古建筑工程

1.工程水电费

序号

项目名称

计费基数

费率(%)

1

古建筑工程

人工费

1.30

 

2.其他措施费

序号

项目名称

取费基数

费率(%)

其中人工费占比(%)

1

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工费

2.80

54

2

夜间施工费

1.34

44

3

二次搬运费

4.62

91

4

冬雨季施工费

2.50

54

5

临时设施费

5.43

28

6

施工困难增加费

1.37

64

7

原有建筑物、设备、陈设、高级装修及文物保护费

1.37

33

8

高台建筑增加费(高在2m以上)

1.57

78

9

高台建筑增加费(高在5m以上)

2.15

78

10

超高增加费(高在25~45m)

1.57

78

11

超高增加费(高在45m以上)

2.15

78

12

施工排水、降水费

1.66

49

 

3.企业管理费

序号

项目名称

计费

基数

企业管理费率(%)

其中:

现场管理费率(%)

工程质量检测费率(%)

1

古建筑工程

人工费

37.72

16.31

0.92

 

4.利润

序号

项目名称

计费基数

费率(%)

1

古建筑工程

人工费+企业管理费

13.00


03  安装工程

1.系统调试费

序号

项目

取费基数

费率标准(%)

其中人工费占比(%)

1

采暖、消防水、空调水工程系统调试费

单位工程人工费

14.38

30

2

通风空调工程系统调试费

13.48

30

 

2.工程水电费

序号

项目名称

计费基数

费率(%)

1

安装工程

人工费

1.33

 

3.其他措施费

序号

项目名称

取费基数

费率(%)

其中人工费占比(%)

1

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工费

2.64

54

2

夜间施工费

1.41

44

3

二次搬运费

2.08

91

4

冬雨季施工费

2.21

54

5

临时设施费

4.78

28

6

施工困难增加费

1.45

64

7

原有建筑物、设备、陈设、高级装修及文物保护费

1.38

33

8

高台建筑增加费(高在2m以上)

1.25

78

9

高台建筑增加费(高在5m以上)

1.50

78

10

超高增加费(高在25~45m)

1.20

78

11

超高增加费(高在45m以上)

1.54

78

12

施工排水、降水费

1.66

49

 

3.企业管理费

序号

项目名称

计费基数

企业管理费率(%)

其中:现场管理费率(%)

1

安装工程

人工费

64.56

28.10


四、2014年《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改造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

 

01  土建、轨道工程

1.安全文明施工费

项目名称

土建工程

轨道工程

地上工程

地下工程

五环路以内

五环路以外

五环路以内

五环路以外

计  费  基 数

除税预算价

费      率(%)

6.10

5.81

6.47

5.77

4.92

其中

环境保护

%

1.05

1.00

0.96

0.92

1.25

文明施工

%

0.83

0.76

0.94

0.80

0.59

安全施工

%

1.90

1.88

1.99

1.93

1.53

临时设施

%

2.32

2.17

2.58

2.12

1.55

 

2.企业管理费

序号

项目名称

计费基数

企业管理费率(%)

其中

现场管理费率(%)

1

土建工程

地上工程

除税预算价

12.89

5.14

2

地下工程

12.83

5.13

3

轨道工程

6.22

2.45

 

02  供电、通信信号、智能机电工程

1.安全文明施工费

项目名称

通信、信号工程 

供电工程

智能与控制系统、机电工程

计  费  基 数

人工费

费      率(%)

22.61

22.96

22.74

其中

环境保护

%

3.11

3.02

3.18

文明施工

%

7.23

7.02

6.97

安全施工

%

7.51

7.30

7.78

临时设施

%

4.76

4.62

4.81


2.企业管理费

序号

项目名称

计费基数

企业管理费率(%)

其中

现场管理费率(%)

1

通信 信号工程

人工费

63.21

27.66

2

供电工程

66.95

29.21

3

智能与控制系统 机电工程

智能与控制系统工程

65.19

27.87

机电工程

66.30

28.43

 

五、税金

 

序号

项目名称

计 费 基 数

税率( % )

1

税金

税前工程造价

11.00

说明:1.税金适用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4年《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改造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调整。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规划

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市统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民银行,市文物局,市园

林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印发



关于领取住房城乡建设部一级注册建造师企业更名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核批准,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发布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规费费率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创新联动方式 确保冬奥会混凝土质量
  为进一步提高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管理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