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大力检察长出席第八届刑事诉讼监督主题研讨会

28.08.2017  10:33

8月24日,第八届刑事诉讼监督主题研讨会在辽宁省葫芦岛市召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厅长张志杰、刑事执行检察厅厅长王守安,辽宁省葫芦岛市委书记孙轶、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于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刑事诉讼领域知名专家学者以及来自北京、辽宁、山东等13个省市的检察官、律师等实务界代表近百人参加研讨会。

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刑事诉讼监督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主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检察官协会和北京市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承办。

图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在研讨会上致辞

图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厅长张志杰当选刑事诉讼监督专业委员会理事、副主任

图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厅长王守安当选刑事诉讼监督专业委员会理事、副主任

图为辽宁省葫芦岛市委书记孙轶在研讨会上致辞

图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于昆主持单元研讨

图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主持开幕式和闭幕式

据了解,刑事诉讼监督专业委员会自2010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诉讼监督理论体系、推动刑事诉讼监督实践为目的,紧紧围绕刑事诉讼监督基础性、前沿性、实践性问题,已经连续举办了七届主题研讨会。其中,有五届主题研讨会曾围绕刑事诉讼监督的基础理论和制度机制完善深入研讨,有两届分别从侦查监督和刑事执行监督作主题研讨。本届研讨会的主题为“检察监督制度的法律完善——以刑事诉讼监督为视角”,与之前的研讨主题相互呼应。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刑事诉讼监督专业委员会主任敬大力在研讨会致辞中指出,加强检察监督制度的探索实践和理论论证,有助于在实践中创新理论,指导实践工作创新发展,推动检察监督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刑事诉讼监督专业委员会作为开放性的研究平台,提倡通过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式来共同引领和促进刑事诉讼监督的理论研究,共同推动刑事诉讼监督理论研究不断深化,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刑事诉讼监督工作。

敬大力提出,应准确判断检察监督的发展形势。坚持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和政治定位,聚焦监督主业,把检察监督工作与司法办案放到同等重要位置,两手抓、两手硬、两手协调,持续在检察监督上发力,统筹推进履行法定监督职能和探索性工作,强化创新探索,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质效,不断提高检察监督工作的法治化水平。研究破解检察监督的理论问题。要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从全面依法治国的全局和高度出发,深入研究如何丰富检察监督内涵、完善检察监督格局、提高检察监督能力。要让刑事诉讼监督的理论起到模板和带头作用,牵领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有长远的生命力。要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建议,把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成果固化为法律规定,推动检察监督体系法治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检察监督的工作水平。牢牢把握维护法制统一的职责使命,严格检察监督,完善监督格局,推动检察监督体系逐步走向成熟定型。严格刑事诉讼监督的范围、程序、方式、手段,规范监督线索发现、移转、管理、审批、调查、核实、处理等全过程、全方位的工作程序,使刑事诉讼监督各环节紧密衔接、依法有序、顺畅运转。要突出监督重点,紧紧抓住侦查、审判、执行违法突出的问题,注重监督措施的适当性、实效性,提升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品质,完善多元化刑事审判监督体系,强化刑事执行的全程监督,不断提升检察监督的权威和公信。

图为第一单元研讨点评专家和发言嘉宾

图为第二单元研讨点评专家和发言嘉宾

图为第三单元研讨点评专家和发言嘉宾

本届研讨会共收到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论文450余篇。研讨会上,来自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和检察实务界的代表围绕检察监督体系建设、检察监督规范化、刑事诉讼监督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取得了一致共识。与会代表普遍认为,会议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叠加的新形势、新情况,关注检察机关的再定位与职能调整等重点难点问题,主动探索,砥砺前行,紧贴实际,有助于推动检察改革的理论与实践发展。

会议还对刑事诉讼监督专业委员会理事、副主任进行了改选。会议提名并选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厅长张志杰、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厅长王守安为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刑事诉讼监督专业委员会理事和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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