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机关12个区院被评为2017年度全国检察新闻宣传先进单位

17.08.2017  10:22
第十五届全国检察长论坛会议现场

 

8月15日,“第十五届全国检察长论坛·银川会议”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召开。会议宣布了2017年度全国检察新闻宣传先进单位表彰决定,并为获奖代表颁奖。本次表彰中,北京市检察机关共有12个区院获得“2017年度全国检察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称号,占全市区院总数的四分之三。   获奖名单 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西城区人民检察院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 房山区人民检察院 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顺义区人民检察院 大兴区人民检察院 平谷区人民检察院   今年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新闻宣传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和高检院重要会议精神,坚持“树立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体现首都特色”的标准定位,以树立首都检察形象、讲好首都检察故事为目标,以建设检察工作展示平台、宣传资源统筹平台、涉检舆情处置平台“三个平台”为抓手,推动首都检察新闻宣传工作转变观念、转换模式、转型发展,充分展现了首都检察工作新理念、检察工作和司法改革新成效以及检察队伍新面貌。   在今后的工作中,北京市检察机关新闻宣传部门将继续紧紧围绕首都检察中心工作,坚持“三首”标准定位,持续推进“三个平台”建设,重点展示首都检察机关深入推进转型发展和深化改革的创新实践和丰硕成果,同时借鉴“中央厨房”模式,加强检察新闻宣传资源统筹,强化全市检察新闻宣传一体化建设,增强检察新闻宣传创新发展驱动力,在新的起点上开创首都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新局面。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