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四季度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状况测评及监管工作情况通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工作,全面掌控全市建设工程状况,有效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预控管理,切实实现差别化管理,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状况评估管理办法(暂行)》(京建法[2013]2号)及《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评价办法》(监督总站〔2014〕23号),全市于四季度开展了在施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状况测评及监管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测评工作基本情况
四季度,全市17个区(县)开展测评工作的在施房屋建筑工程共计2733项工程、15625个单体、在建面积12375.8万平方米,涉及1056家建设开发企业、544家施工企业、210家监理企业。其中,806项工程因处于施工前准备、停工、完工预验阶段而未纳入工程测评排名,涉及施工企业95家、监理企业22家。纳入四季度房屋建筑工程测评排名的项目共计1927个,涉及施工企业409家,监理企业177家,注册人员2516名(施工项目负责人1645名、总监理工程师871名)。
开展测评工作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共计236个工程、1630个单体(单体是指道路、桥梁、雨污水),涉及59家建设开发企业、89家施工企业、61家监理企业。其中,135个工程因处于施工前准备、停工、完工预验阶段而未纳入工程测评排名,涉及施工企业43家、监理企业31家。纳入四季度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测评排名的项目共计101个,涉及施工企业39家,监理企业21家,注册人员130名(施工项目负责人78名、总监理工程师52名)。
开展测评工作的轨道交通工程土建工程共5条线、49个施工标段、21个监理标段,涉及3家建设企业、26家施工企业、15家监理企业。轨道交通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共4条线、12个施工标段、5个监理标段,涉及2家建设企业、5家施工企业、4家监理企业。注册人员87名(施工项目负责人61名、总监理工程师26名)。
开展测评工作的检测机构82家,预拌混凝土企业148家,预制构件企业13家。
(二)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四季度,全市共实施一般行政处罚714起,罚款974.96万元。四季度比三季度罚款金额增加68.96万元,环比增加7.6%。其中,质量类行政处罚108起、罚款628.71万元,安全类行政处罚598起、罚款343.1万元,其他类8起、罚款3.15万元;市监督总站作出处罚192起、罚款651.96万元。其中,质量类行政处罚72起、罚款546.71万元,安全类行政处罚112起、罚款102.1万元,其他类8起、罚款3.15万;区(县)监督执法机构作出处罚522起、罚款323万元。其中,质量类行政处罚36起、罚款82万元,处罚金额最高的为怀柔区3起、处罚金额27.99万。安全类行政处罚486起、罚款241万元,处罚金额最高的为朝阳区298起、处罚金额101.4万。
(三)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2014年四季度,全市建设系统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17人,分别是海淀区11人,朝阳区4人,西城区、丰台区各1人。
2014年,全市建设系统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9起,死亡33人(其中,轨道交通工程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起数比去年同期(16起)增加了3起,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16人)增加了17人。从全年整体情况来看,虽然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总数未超指标,但发生了一起死亡10人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顺义区、大兴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连续2年未发生事故;东城区、石景山区、怀柔区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丰台区、门头沟区、昌平区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持平;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房山区、通州区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四)质量监督工作基本情况
2014年四季度,全市质量监督机构累计新注册工程单体2268项,累计竣工单体1589项,巡回次数1607次,共下发责改201份。
(五)宣传工作基本情况
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政务内、外网发布信息情况:四季度市区(县)两级监督执法机构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政务内、外网共发布相关工作信息291条(通过政务内网发布信息158条,通过政务外网发布信息133条)。其中由市监督总站发布信息211条(通过政务内网发布信息109条,通过政务外网发布信息102条),由各区县发布信息80条(通过政务内网发布信息49条,通过政务外网发布信息31条)。
质量监督平台信息发布情况:各区(县)监督执法机构通过质量监督平台发布信息93条。
信息被媒体采用情况:市区(县)两级监督执法机构共有104条政务信息被媒体正面采编(市监督总站53条,区监督执法机构51条),其中有103条信息被地方级媒体采编,有1条信息被国家级媒体采编。
其他宣传工作情况:市监督总站通过委政务微博“安居北京”发布政务微博8条,其中5条转发数量超过100次,1条转发数量超过50次,2条转发数量超过30次。新闻宣传方面,轨道部轨道管理室于11月配合我委完成关于总站监督执法工作部分专题宣传,宣传效果良好。
二、测评工作突出的企业及差别化监管情况
(一)房屋建筑工程测评工作突出的企业及差别化监管单位
1.测评排名突出的施工和监理企业
四季度,房屋建筑工程测评排名突出的特级资质施工企业的分别是: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突出的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分别是:北京龙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住总第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中航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城建集团北京工程有限公司。
四季度,房屋建筑工程测评排名突出的综合资质监理企业分别是: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京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突出的甲级资质监理企业分别是:石家庄国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北京建业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北京致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北京颐和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建研凯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差别化监管企业
四季度房屋建筑工程差别化监管的施工企业
序号 | 企业资质 | 企业名称 | 在施工程数量 | 企业名称 | 在施工程数量 |
1 | 特 级 企 业 | 中兴建设有限公司 | 15 | 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 |
2 | 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 6 | |||
3 | 一 级 企 业 | 金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6 |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 4 |
4 | 北京诚通新新建设有限公司 | 7 | 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 | |
5 | 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 | 北京住总正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 | |
6 | 北京建工路桥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5 | 北京八达岭金宸建筑有限公司 | 6 | |
7 | 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 5 | 重庆市黄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 | |
8 | 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20 | |||
9 | 二级 企业 | 广东合创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 5 | 北京东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 |
10 | 三级 企业 | 北京市朝阳三建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 1 |
四季度房屋建筑工程差别化监管的监理企业
序号 | 企业资质 | 企业名称 | 在施工程数量 | 企业名称 | 在施工程数量 |
1 | 综合资质 | 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 华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4 |
2 | 甲 级 企 业 | 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3 | 北京京朋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9 |
3 | 广东珠江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11 | 北京华捷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3 | |
4 | 北京康迪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17 | 北京华清技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0 | |
5 | 乙级 企业 | 北京和创润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7 | 北京凯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3 |
备注:1.四季度差别化监管实施时间为2015年2月-2015年4月;2.部分企业因处于施工前准备、停工、完工预验等阶段未列入差别化监管;3.差别化监管的项目详见测评平台。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测评工作突出的企业及差别化监管单位
1.测评排名突出的施工和监理企业
四季度,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测评排名突出的特级资质施工企业是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突出的一级资质施工企业是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突出的二级资质施工企业是华北铁建建设有限公司。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测评排名突出的综合资质监理企业是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突出的甲级资质监理企业是北京华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差别化监管企业
四季度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差别化监管的施工和监理企业
序号 | 施工企业 | 监理企业 | ||||
企业资质 | 企业名称 | 在施工程数量 | 企业 资质 | 企业名称 | 在施工程数量 | |
1 | 二级企业 | 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 | 甲级 企业 | 北京吉北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0 |
2 | 二级企业 | 中隧隧盾国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 |
备注:1.四季度差别化监管实施时间为2015年2月-2015年4月;2.部分企业因处于施工前准备、停工、完工预验等阶段未列入差别化监管;3. 差别化监管的项目详见测评平台“公示公告”。
(三)轨道交通工程测评工作突出的企业及差别化监管单位
1.测评排名突出的施工和监理企业
四季度,轨道交通工程测评排名突出的施工企业是中铁十四局集团、中铁十六局集团、北京住总集团;按照两年(8个季度)信用评价排序,测评排名突出的施工企业是中铁十四局集团、中铁十六局集团、中铁十八局集团。
2.差别化监管标段
一季度轨道交通工程黄色预警标段的施工标段
序号 | 施工企业 | 监理企业 | ||||
资质等级 | 企业名称 | 施工标段 | 资质 等级 | 企业名称 | 监理标段 | |
1 | 特级企业 | 中交隧道工程局 | 14号线07标 | 甲级 企业 | 北京建工京精大房建设监理公司 | 16号线01总监办 |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测评工作突出的企业及差别化监管单位
1.测评排名突出的施工和监理企业
四季度,保障性安居工程测评排名突出的特级资质施工企业分别是: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突出的一级资质施工企业是北京龙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东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突出的二级资质施工企业是宿迁华夏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障性安居工程测评排名突出的综合资质监理企业是中航工程监理(北京)有限公司;排名突出的甲级资质监理企业是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北京伟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致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差别化监管企业
四季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差别化监管的施工企业
序号 | 企业资质 | 企业名称 | 在施工程数量 | 企业名称 | 在施工程数量 |
1 |
特 级 企 业 | 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5 |
2 |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 1 |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 | 6 | |
3 |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 1 | |||
4 | 一 级 企 业 | 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 3 | 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 |
5 | 北京城建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4 | 保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 | |
6 | 湖南远大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 1 | 中承华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 | |
7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1 | 北京欣东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 | |
8 | 金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2 | 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 | |
9 | 北京住总正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 | 北京天润建设有限公司 | 1 | |
10 | 北京建工博海建设有限公司 | 1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2 | |
11 | 二级企业 | 北京东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 |
其中,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金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住总正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东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房屋建筑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均被列为差别化监管的施工企业。
四季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差别化监管的监理企业
序号 | 企业资质 | 企业名称 | 在施工程数量 | 企业名称 | 在施工程数量 |
1 | 综合资质 | 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3 | 华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 |
2 | 甲 级 资 质 | 北京华兴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4 | 北京建院金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 |
3 | 北京同发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10 | 北京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 | |
4 | 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 北京金海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2 | |
5 | 北京奥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1 | 北京京朋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2 | |
6 | 北京京建华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1 | |||
7 | 乙级资质 | 北京凯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 |
备注:四季度差别化监管实施时间为2015年2月-2015年4月。2.部分企业因处于施工前准备、停工、完工预验等阶段未列入差别化监管;3. 差别化监管的项目详见测评平台“公示公告”。
其中,华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朋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凯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房屋建筑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均被列为差别化监管的监理企业。
三、四季度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工作评价结果
(一)市监督部门指标评价结果
市监督总站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工作评价结果
部门 | 科室 | 宣传工作得分 | 行政处罚案件考核得分 | 生产安全指标评价 | 测评工作得分 | 监督工作评价得分 | 总分 |
检测部 | 检测一室 | 6.10 | 15.55 | 20.00 | 20.00 |
| 77.07 |
检测二室 | 3.60 | 18.00 | 20.00 | 20.00 |
| 77.00 | |
检测三室 | 2.10 | 13.58 | 20.00 | 20.00 |
| 69.60 | |
网格部 | 网格一室 | 2.30 | 14.46 | 20.00 | 19.03 |
| 69.74 |
网格二室 | 1.70 | 17.85 | 19.00 | 19.48 | 72.55 | ||
网格三室 | 3.20 | 17.14 | 16.00 | 19.43 | 69.72 | ||
网格五室 | 0.00 | 16.17 | 0.00 | 18.58 | 43.44 | ||
重点部 | 重点一室 | 0.60 | 15.64 | 20.00 | 20.00 | 19.96 | 76.20 |
重点二室 | 0.20 | 13.14 | 20.00 | 20.00 | 19.88 | 73.22 | |
重点三室 | 0.00 | 13.04 | 20.00 | 19.92 | 19.99 | 72.95 | |
重点四室 | 0.30 | 16.54 | 20.00 | 20.00 | 19.93 | 76.77 | |
轨道部 | 轨道一室 | 0.20 | 16.68 | 20.00 | 20.00 | 19.98 | 76.86 |
轨道二室 | 11.20 | 14.83 | 20.00 | 20.00 | 19.90 | 85.93 | |
轨道三室 | 0.90 | 13.97 | 20.00 | 20.00 | 19.88 | 74.75 | |
轨道四室 | 4.10 | 14.56 | 20.00 | 20.00 | 19.90 | 78.56 | |
轨道五室 | 0.20 | 12.57 | 20.00 | 20.00 | 19.85 | 72.62 | |
备注:1.评价结果以市监督总站各部为单位实施;2.评价得分以各部制定的内部考核评价办法为准;3.网格部管理室、四室及轨道部管理室、六室未列入评价。 |
如上表所示,测评工作开展较好的是网格二室,轨道一至五室,重点一、二、四室,检测一至三室;行政处罚工作开展较好的是网格二室,轨道一室,重点四室,检测二室;生产安全工作开展较好的是网格一室,轨道一至四室,重点一至四室,检测一至三室;宣传工作开展较好的是轨道管理室、网格管理室(暂未列入考评),其次是网格三室,轨道二室,重点一室,检测一室。监督工作方面,开展较好的是重点三室,轨道一室。
(二)区(县)监督部门指标评价结果
各区(县)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工作评价结果 | ||||||
区县 | 测评工作得分 | 信息宣传工作得分 | 质量监督工作情况得分 | 行政执法工作评价得分 | 生产安全指标评价得分 | 总分 |
东城区 | 10.98 | 13.8 | 18 | 10 | 20 | 72.78 |
西城区 | 10.30 | 2 | 19 | 20 | 4 | 55.30 |
朝阳区 | 11.89 | 6.6 | 19 | 20 | 4 | 61.49 |
海淀区 | 10.75 | 0 | 18 | 17 | 4 | 49.75 |
丰台区 | 13.11 | 4.9 | 17 | 11 | 12 | 58.01 |
石景山区 | 10.91 | 6.4 | 19 | 4 | 20 | 60.31 |
门头沟区 | 12.01 | 1 | 18 | 11 | 20 | 62.01 |
房山区 | 11.24 | 9.2 | 17 | 15 | 20 | 72.44 |
通州区 | 11.41 | 6.4 | 20 | 11 | 20 | 68.81 |
顺义区 | 11.02 | 9.6 | 20 | 15 | 20 | 75.62 |
大兴区 | 11.35 | 2.8 | 18 | 13 | 20 | 65.15 |
昌平区 | 11.45 | 5.7 | 18 | 11 | 20 | 66.15 |
平谷区 | 11.21 | 6.9 | 20 | 4 | 20 | 62.11 |
怀柔区 | 10.78 | 10.8 | 18 | 17 | 20 | 76.58 |
密云县 | 13.78 | 1 | 20 | 4 | 20 | 58.78 |
延庆县 | 11.28 | 1 | 20 | 12 | 20 | 64.28 |
亦庄开发区 | 11.01 | 12.8 | 19 | 6 | 20 | 68.81 |
如上表所示,各区(县)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工作总体情况开展较好的是怀柔区、顺义区、东城区、房山区、通州区、亦庄开发区。其中,测评工作开展较好的是密云县、丰台区、门头沟区、朝阳区、昌平区、通州区、大兴区;行政处罚工作开展较好的是朝阳区、西城区、海淀区;生产安全工作开展较好的是石景山区、通州区、房山区、顺义区、大兴区、延庆县、门头沟区、昌平区、东城区、亦庄开发区、密云县、平谷区、怀柔区;宣传工作开展较好的是东城区、亦庄开发区、怀柔区;监督工作开展较好的是顺义区、平谷区、通州区、延庆县、密云县。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狠抓长效机制建设,市、区(县)监督机构要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测评工作。
一是市、区(县)监督机构要利用安全质量状况测评结果,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履职尽责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意识,保障安全监管责任无缝对接、不留“死角”,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二是深化改革,积极创新,把安全质量管理上升到风险管理,加强预控工作,坚持安全质量状况测评落实差别化监管。三是狠抓工程质量两年行动落实,既要查实体质量,又查质量行为,两者并重,通过监督执法检查形成“两场联动”的有效机制。四是根据市、区差别化监管分工要求,市监督总站应在下季度对差别化监管企业的在施工程随机进行1至2次抽查;区(县)监督部门应在下季度对所辖区域内确定的差别化监管项目进行不少于2次抽查,并将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时录入测评平台。市、区差别化监管的落实情况将在下季度测评通报中进行通报,并将差别化监管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机构考核范围。五是对执法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执法人员应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
(二)坚持安全质量测评预控,参建单位应有效落实安全质量测评工作。
一是各参建单位应树立高度责任意识,宣贯及落实测评平台测评指标体系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工作。二是各参建单位应全面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以测评工作为抓手,加强安全质量内控管理。三是各参建单位应有效应用测评结果,加强对排名靠后和被列入差别化监管的项目的重点管理。被列入差别化监管的企业,应在下季度对所有在施项目进行不少于2次检查,并在2015年4月27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市监督总站测评室;被列入差别化监管的项目,企业应在2015年4月25日前对该项目进行不少于2次检查,并在2015年4月27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所在区(县)监督机构。四是项目部对企业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按测评平台给定的制式模板及时上传整改结果及照片,同时留存纸质整改报告备查,企业应对项目部整改结果负责,形成管理闭合。
(三)参建企业要狠抓安全隐患排查,努力实现2015年安全形势根本好转。
一是各参建企业要狠抓安全事故预防,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企业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组织专人定期对在施项目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项目部也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并对企业和项目部在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各级领导要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当做第一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切实把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落到实处。二是市、区(县)监督机构要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年”活动,上下联动,履职尽责,形成合力,督促参建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抽查,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