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

20.08.2015  12:1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市卫生计生委是负责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包括: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协调推进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的相关任务;统筹规划和协调北京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

  2、负责本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报送、分析和预警工作。

  3、负责本市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环境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依法制定并公布本市食品安全标准,负责组织管理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得备案工作;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行动。

  5、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6、负责本市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和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定;建立医疗、康复、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承担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的相关工作;推动公民无偿献血工作。

  7、负责建立本市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参与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制定。

  8、负责本市贯彻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本市药品推荐使用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和医疗机构药械的集中采购工作,统筹协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9、依法对本市公共卫生、医疗方面的安全工作承担监督管理责任;拟订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10、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本市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1、组织建立本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斜街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12、负责本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3、组织拟订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和医疗卫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指导避孕节育的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工作。

  14、负责对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组织拟订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并落实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6、负责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爱国卫生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北京市人口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开展相关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7、负责本市保健对象、医疗关系在本市的中央单位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区县各部门干部医疗保健的管理工作;参与组织落实在本市举办的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负责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下属44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老干部服务中心、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北京市计划生育药具站、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北京市肝病研究所、北京市农村改水领导办公室、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卫生监督所、首都医科大学(卫生局)、北京市卫生宣传中心、北京妇幼保健院、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北京市卫生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管理中心、首都儿科研究所、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北京市眼科研究所、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北京市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北京市中医研究所、北京市儿科研究所、北京市创伤骨科研究所、北京市临床医学研究所、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北京市肿瘤防治研究所、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北京市公共卫生热线(12320)服务中心、北京热带医学研究所、北京市老年病医疗研究中心、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北京急救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所、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北京市体检中心、北京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校、北京市精神卫生保健所、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总计438,589.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8,616.9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81.6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9,591.25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51,304.4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6.37%;;事业收入95,935.3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5.34%;经营收入1,749.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46%;;其他收入29,627.9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83%。

  201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76,23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674.4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7.49%;项目支出196,117.9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2.12%;上缴上级支出183.3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5%;经营支出1,263.3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34%。

  2014年结余分配6,651.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5,699.5万元。

  三、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574.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34,95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36%;科学技术支出67,580.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9.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6,826.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9.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4年度决算34,957.8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不包括基本建设资金、部分大额专项资金和中央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下同)增加7,026.56万元,增长25.16%。其中:

  “普通教育”(款)2014年度决算9,471.04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2,542.76万元,增长36.70%。主要原因为:支出中包含上年结转使用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教育经费按照工作进度在当年支出。

  “职业教育”(款)2014年度决算22,384.71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4,951.43万元,增长28.40%。主要原因为:一是支出中包含上年结转使用的教育基础设施改造和设备购置经费按照工作进度在当年支出;二是取暖费等公用经费标准调整以及年中追加专用设备购置经费在当年支出。

  “进修及培训”(款)2014年度决算1,748.04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减少486.72万元,减少21.78%。主要原因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精简压缩培训规模和支出标准。

  “其他教育支出”(款)2014年度决算1,354.01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9.11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为:支出中包含上年结转使用的教育培训项目在当年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14年度决算67,580.59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24,895.98万元,增长58.33%。其中:

  “应用研究”(款)2014年度决算38,600.48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3,194.97万元,增加9.02%。主要原因:取暖费等公用经费标准调整以及科研单位人员变动。

  “科技条件与服务”(款)2014年度决算323.99万元,年初无预算。系中央补助追加到位的科技专项心血管疾病转化医学研究平台科技基础设施的维修改造经费,当年全部支出完毕。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4年度决算28,656.12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21,377.01万元,增加293.68%。主要原因:上年度结转继续使用的科研专项设备购置等经费在本年度支出以及当年追加科研专项设备经费到位并在当年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4年度决算2,209.45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345.86万元,增长18.5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2014年度决算2,209.45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345.86万元,增长18.56%。主要原因:行政单位离退休人数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4年度决算156,826.41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41,371.20万元,增长35.83%。其中:

  “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款) 2014年度决算4,167.02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249.70万元,增长6.37%。主要原因:纳入规范收入单位取暖费等公用经费标准调整及职工人数变动。

  “公立医院”(款) 2014年度决算500万元,年初无预算。系中央补助追加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当年全部支出完毕。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 2014年度决算110.88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3.65万元,增长14.04%。主要原因:上年结转使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基层卫生工作经费在当年支出。

        “公共卫生”(款)2014年度决算89,093.9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20,134.47万元,增长29.20%。增长主要原因:一是2013年中央补助到位的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继续使用,同时追加的2014年中央补助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在当年支出;二是按照中央医改精神完善结控所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增加财政投入;三是追加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相关项目经费。

  “医疗保障”(款)2014度决算449.08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8.48万元,增长4.29%。主要原因:上年度医疗保险缴费结转到2014年进行扣缴。

  “中医药”(款)2014年度决算1,068.45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364.44万元,增长51.77%。主要原因:上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费(中医)经费结转2014年继续使用。

  “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款)2014年度决算29,424.65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9,714.93万元,增长203.04%。主要原因: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标准调整,年中追加经费到位并支出。

  “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 2014年度决算32,012.43万元,比2014年初预算增加375.52万元,增加1.19%。主要原因:其他上年卫生计生事业专项经费结转2014年继续使用。

  四、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8,455.54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单位名称: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加油

公务用车维修

公务用车保险

其他

2014年预算

  834.36

  309.82

  61.64

   

  462.90

  247.10

  78.77

  78.31

  58.72

2014年决算

  752.31

  250.25

  22.21

   

  479.85

  208.01

  136.7

  74.08

  61.06

  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反映本部门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和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实际支出数(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所属2个行政单位、3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52.31万元,比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834.36万元减少82.0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4年决算数250.25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数309.82万元减少59.57万元。主要原因:贯彻市政府“三公经费”有关要求压缩因公出国费用;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对口支援非洲几内亚医疗队、京港卫生工作会、赴美国等国际医学卫生交流与洽谈合作、赴德国公共卫生培训等方面,2014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1个、75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34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决算数22.21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数61.64万元减少39.43万元。主要原因:贯彻市政府“三公经费”有关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海峡两岸医院管理交流、南水北调对口协作单位进修、第八届五洲国际心血管工作交流、网络药理学学术交流、战略规划项目工作等接待工作,其中:公务接待137批次、3271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4年决算数479.85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4年年初预算数462.9万元增加16.95万元,主要原因:卫生职业学院按照生均定额编制预算,未显示三公经费,但在执行预算中包含公务用车运行费,造成我委整体支出大于预算规模。如剔除该因素,我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比预算减少41.43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08.0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36.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74.0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61.06万元。2014年实有公务用车18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65万元。

                                                                             

  2014年度行政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行政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6,161.57万元,比2013年增加908.01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取暖费等公用经费标准调整、卫生监督所执法新业务楼设备购置等。2014年行政经费包括:基本支出5,903.6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57.96万元。

  二、行政经费支出口径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2014年度大额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请点击下载附件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