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20.08.2015  12:5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简称市广电局)。市广电局是负责本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和创作导向。

2.起草本市关于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依法监督检查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本市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4.组织推进本市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扶助农村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基础设施建设。

5.负责本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准入和退出的审核,负责对本市民办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监管。

6.负责本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监管。

7.管理本市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业的科技工作,贯彻落实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技术标准,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8.指导、管理本市广播电影电视行业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境外来京影视摄制组和中外合作、与港澳台合作拍摄电影电视剧事项。

9.依法对本市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市广电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广电局2014年决算编制单位7个,具体是: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本级)、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信息中心、北京音像资料馆、北京市广播影视作品审查中心、北京国际影视交流促进中心。

二、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总计110666.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695.1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9.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2921.48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67844.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7.32%;事业收入4126.6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31%;其他收入5724.3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37%。

201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209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70.2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51%;项目支出87026.8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4.49%。   

2014年结余分配2283.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285.97万元。

三、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36.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82.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1927.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6.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14年度决算82.12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不包括基本建设资金、部分大额专项资金和中央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下同)减少22.89万元,下降21.80%。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4年度决算82.12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下降22.89万元,下降21.80%。主要原因:压缩培训的次数和规模。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14年度决算51927.47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2696.45万元,增长32.36%。其中:

文化”2014年度决算4690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469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中央下达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拨付到位。

“ 广播影视”2014年度决算15626.21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减少4276.12万元,下降21.49%。主要原因: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及相关要求核减了部分预算。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14年度决算31611.26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2282.57万元,增长63.55%。主要原因:结余专项资金支出及重点题材影视剧专项扶持资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4年度决算826.76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减少4.87万元,下降0.5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4年度决算826.76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减少4.87万元,下降0.59%。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减少。

四、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20.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420.2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 2014年度决算33420.27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不包括基本建设资金、部分大额专项资金和中央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下同)增加13680.27万元,增长69.3%。其中:

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 2014年度决算26835.27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7095.27万元,增长35.94%。主要原因:包含上年结余专项资金支出以及增加的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传送系统等专项支出。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2014年度决算6585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65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本年拨入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

五、201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089.05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单位名称: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单位:万元

     

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反映本部门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和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实际支出数(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5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96.12万元,比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31.75万元减少35.6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4年决算数71.27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数89.10万元减少17.83万元。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北京市的实施意见,我局严格控制出国任务;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第71届威尼斯国际电影节、法国戛纳电视节、举办“北京优秀影视剧非洲展播季”等方面,2014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6个、19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75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决算数4.81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数11.75万元减少6.94万元。主要原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中央主管部门调研和外聘专家接待,其中:公务接待47批次、446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4年决算数120.04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数130.90万元减少10.86万元。其中, 2014年无车辆购置费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4年决算数120.04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数130.90万元减少10.86万元,主要原因:节约了燃油支出。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64.59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0.9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2.9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1.60万元。2014年实有公务用车4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67万元。

                                                                           

2014年度行政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行政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3846.87万元,比2013年增加292.75万元,增长8.2%。主要原因:取暖费等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按相关政策有所调整。2014年行政经费包括:基本支出3846.87万元。

二、行政经费支出口径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附件: 1、 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2014年度收入决算表 3、 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2014年度支出决算表 4、 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201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 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201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