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今起实施

01.06.2015  16:31

  6月1日,《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天正式实施。《条例》的实施对于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维护公众健康权益,创造良好的公共环境,提高城市文明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今天,全市卫生监督系统正式启动控烟执法监督。

  为督导控烟法规的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康林率队检查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府机关和首都儿科研究所落实《条例》的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公室主任孙世超、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晓明、市卫生计生委主任方来英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一同参加了检查。

  按照《条例》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将控制吸烟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应建立禁烟管理制度,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应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和举报投诉电话标识;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室外场所也禁止吸烟。为此,检查组重点检查了政府机关在落实《条例》中是否建立了相关规章制度、控烟宣传是否到位、禁烟标志是否规范、是否在明显位置张贴、禁烟区域有无烟具、烟头。卫生监督员随机抽查了办公楼内的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及室外吸烟区设置情况;对儿研所检查重点查看了室外区域禁烟效果,宣传氛围和医院管理人员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