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关于对北京正华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通报
北京正华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在大兴区采育镇DX10-0001-6006地块二类居住用地项目中存在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5年4月10日对北京正华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4%的罚款,罚款数额为296844.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9月工程质量行政处罚情况
一、9月行政处罚基本情况
根据市监督总站、各区县质量监督机构上报的数据,以及在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工作平台上查询的相关数据,2014年9月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行政处罚共计20起,处罚总额268.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