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察: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信用卡诈骗和证券犯罪

24.09.2015  15:12

 

   央广网北京9月23日消息(记者孙莹)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苗生明介绍,近年来,北京市金融领域犯罪案件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其中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大幅度上涨,在涉案数额、投资人数等指标上屡创新高,社会危害性大,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此,北京市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与公安机关等相关职能部门通力配合,加大惩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力度。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北京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385件1802人,其中对1056件1298人提起了公诉,在依法打击金融犯罪、维护国家金融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较好成效。
  从办案情况看,涉及金融领域的犯罪主要集中在非法集资、信用卡诈骗和证券犯罪三个方面。
  抓准重点,重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
  近年来,非法集资类犯罪已转变为常态性犯罪,发案数量、涉案人数、涉案金额等均大幅度上涨,2014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受理非法集资犯罪公诉案件72件,涉案金额高达81亿余元,分别是2013年的2.1倍、4.1倍。为此,北京市检察机关将非法集资犯罪作为金融犯罪的重中之重,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注重办案规范化。将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定期汇总全市案件信息,分析研判新类型案件,在证据标准、法律适用方面加强对下指导。同时注重专项行动与常态化办案相结合,力争在专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效。2015年4月30日,北京市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北京市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北京市检察院迅速反应,制定了《北京市检察机关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方法,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为检察机关配合专项行动的开展指明了方向。北京各级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于重大案件均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实现集中办案,确保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在专项行动期间有效地打击了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顺利配合专项行动的实施。
  二是注重追赃挽损工作。将追赃挽损与定罪处刑的重要性同等对待,在审查逮捕环节、审查起诉环节,一方面加强对证据的审查,另一方面着重对赃款赃物进行专门审查,将每一笔可能直接与投资人经济利益相关的财产追缴作为办案重点,对于赃款物去向不明的案件,引导公安机关继续开展核实、追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项目建议公安机关既要控制负责人又要继续追查项目财产,尽最大可能减少投资人的损失。
  三是注重总结研究。完成涉众型非法集资犯罪重点调研课题,分析近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涉众型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对于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与证据标准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对如何有效防范此类犯罪提出了对策建议。
  统一标准,依法打击信用卡诈骗犯罪
  据统计,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约占金融犯罪案件总数的80%,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又占整个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的80%。北京市检察院积极推动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办案规范化进程,既强调依法打击,又要求严格把握入罪条件。东城区检察院、朝阳区检察院、海淀区检察院等多个基层院与有关部门会签了《关于办理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件的会议纪要》,对于“持卡人”、“催收”、“恶意透支数额”、“非法占有目的”等要件的内容予以明确。
  加强研判,准确打击证券领域犯罪
  近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了李民俊等三人内幕交易罪案、曾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案等证券领域犯罪案件,有效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北京市检察院注重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采取联席会议、发补侦函等多种手段引导侦查机关补强起诉所需要的证据,切实提高侦查质量。此外,在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案件中,针对有关法律适用问题开展研究,为进一步完善立法建言献策。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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