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及非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加强我院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根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精神和我院的实际情况,就我院2014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及非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一)参加国家的非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成绩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人员;
(二)参加国家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人员;
(三)2014年新职工中持证未聘者;
(四)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符合资格认定条件的。
二、聘任的基本条件:
(一)受聘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二)受聘人员不得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 、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 、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 、受行政处分者未满2年
4 、近三年内年终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结果
5 、其他严重的违纪行为
(三)受聘人员必须能够较好地完成具有相应水平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被本科室同行认可;
(四)受聘非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申报副高级的,任现职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三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著(文)。申报正高级的,任现职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五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著(文)。
(五)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任现职期间至少有一篇发表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第一作者的论著(文)。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不作为聘任文章;
(六)任职时间(最低年限)规定如下:
聘任非卫生系列高(副高)级:
博士学位:担任中级相应职务不得少于三年;
硕士学位:担任中级相应职务不得少于五年;
本科学历:担任中级相应职务不得少于七年;
大专学历:担任中级相应职务不得少于十年。
聘任中级:
博士学位:担任初级相应职务不得少于两年;
硕士学位:担任初级相应职务不得少于四年;
本科学历:担任初级相应职务不得少于六年;
大专学历:担任初级相应职务不得少于八年。
(七)取得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学时);
(八)取得相应的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
(九)2010年及以后入职的骨科住院医师在晋升主治医师前,需通过教育处组织的积水潭骨科专科医师培训,由教育处审核确认。
(十)科室应有相应的岗位职数,且在医院当年下达的可用岗位额数内进行推荐聘任(初级除外)。
三、优先聘任的条件:
1、通过MRCS(HKICBSC)考试人员(由教育处审核、确认)在晋升主治医师时不受科室中级指标的限制,从事住院医师的时间按医院原规定的最低年限执行,其他晋升要求按医院原规定执行。
2、发表SCI论文一篇及以上,且影响因子当年在0.5以上者(由科研处审核、确认),同等条件下可缩短任职时间1年,但必须达到基本条件中的最低年限。
3、有在国内外进修经历或完成医院教育处规定的进修任务的住院医师优先考虑晋升主治医师。
4、由医院派往中山积水潭骨科医院轮转工作,连续工作满半年以上者,在职称晋升时可减免一篇论著(文)。
四、有关说明:
(一)聘任中级的外语(或医古文)合格条件:
1、担任初级职称后,取得过职称外语(含医古文)考试合格证书。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免于考试。
3、留学回国人员首次参加评聘免于考试。
(二)聘任中级需取得三个计算机模块合格证书,护理及硕士以上学位的免于考试;
(三)申报科研、中医、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技术和非卫生系列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参照临床医学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执行;
(四)关于对评审(中文)论文的解释: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期刊必须标有CN(国内统一刊号)期刊号。增刊、特刊、专刊、电子、网络版发表不予认可;综述、个案报道和译文不予认可;在境外、港澳主办的中文刊物以及繁体字印刷的刊物中发表的文章不予认可。所有杂志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录用证明不予认可。字数大于1500字。(参照2014年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网址: http://www.bjwsrc.org )。按《核心期刊目录一览表》所列目录提交第一作者论文,第一作者单位为北京积水潭医院。
(五)凡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2月者(连续休假时含周末和节假日),晋升中初级职称时该年不计算为履职年限。
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视为违纪行为,取消其申报资格,今后原则上将不再晋升职称。
五、聘任程序:
(一)中、初级护理人员的聘任由护理考核聘任组实施;其他人员的聘任由各科成立科考核聘任组实施,其中科主任为考核组组长,成员应包括行政副主任或助理及支部书记等;
(二)受聘初级职务的应交工作总结一份;受聘中级、高级职务的要在科内做认真的工作述职。述职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情况、业务工作情况,特别是承担相应难度的工作数量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例情况、科研工作及教学工作情况、发表论文情况、劳动纪律等;
(三)科考核聘任组要对受聘者进行全面的考核,在医院下达的岗位控制数额内,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择优推荐聘任人选;
(四)受聘者应向科考核聘任组提供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2、用蓝黑或黑色钢笔填写的《北京积水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1份;
3、打印的工作总结或述职材料一份,需本人签字;
4、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评审论文复印件1份(含封面、目录和论文全文),论文发表日期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受聘中、高级);
5、《外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1份;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交免试材料复印件1份(受聘中、高级);
6、《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复印件1份(受聘中、高级);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1份(受聘主治医师),符合教育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补充规定》情形的需提供《成绩合格证明》等材料;
8、《执业医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受聘主治医师);
(五)各科拟聘任人选由科室排序经医院专家评委会投票通过后,上报市卫计委、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六、各科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足于学科梯队建设认真研究科室人员情况,把握政策,做好岗位聘任工作。具体报送材料的时间安排见附件。
附:
2014年度聘任高(非卫生系列)、中、初级职称
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 工作流程:
科室下达通知→个人申报,上报科考核组→科考核组初审后上报人事处人数和名单,领取审批表和选票→个人填表→科内考评,汇总上报材料到人事处→医院审批。
二、工作安排:
1、2015年5月7日前,各考核组组长将科考核组名单和拟聘人员名单交人事处,并领取审批表和选票;
2、2015年5月14日前,各考核组组长将聘任材料报人事处,包括:
聘任高、中级科考核组考核材料;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及工作安排中要求的个人需提交的各类复印件、论文、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
注:
1.表不够可到人事处310室领取;(电话询6750或6607);
2.护理人员上报护理部,轮转者上报教育处;
3.2014年参加执业医师考试的人员请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查询、打印成绩单;
4.填表说明:“单位意见”一栏由科主任填写,其中“拟聘任职务”中“名称”一栏,要写明岗位职称级别,如:
今年拟晋升中级职称的均填写:三级主治医师(主管护师、主管技师、主管药师等)
今年拟晋升师级职称的均填写:二级住院医师(护师、技师、药师等)
今年拟晋升士级职称的均直接填写:护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