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首次被免职 建立人民陪审员退出机制

14.04.2017  11:53

  本报讯(记者高健)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通过了市高级法院院长杨万明提交的免去市二中院6名人民陪审员职务的议案。据悉,这是本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免去人民陪审员职务,为人民陪审员退出首开先河,也为人民陪审员退出机制的建立进行了有益尝试。

  2015年,市二中院被确定为本市唯一一家中级法院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单位后,在科学测算出该院需选任180名人民陪审员基础上,通过“层层选拔”,最终任命了180名人民陪审员。

  自2015年9月以来,先后有两名人民陪审员取得执业律师资格,不再符合人民陪审员的任职条件;另有4名人民陪审员因年龄、疾病、职业、生活等原因难以履行陪审职责,向法院申请辞去人民陪审员职务。

  针对这一情况,市二中院主动向市司法局查证,确认6名人民陪审员符合免职情形,书面报请市高级法院,由市高级法院院长提交市人大代表委员会审议免职议案。

[责任编辑:丛芳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