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机关通过两年试点为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贡献“北京经验”

20.09.2017  09:42

编者按

9月18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会议,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部署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在新的起点上驻足回望,试点两年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和最高检部署,结合北京实际情况,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第三、第四分院及11个基层院开展试点工作。北京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高点定位、敢于担当,上下联动、内外协作,积极探索公益保护方式方法,为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积累了案件样本,贡献了北京经验。

北京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的经验做法得到了北京市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北京市委书记蔡奇专门作出批示,特别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总结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时期所取得的经验,争取更大的实效”。

两年试点工作数据:

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17件

办理诉前程序案件73件

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7件

促使380余亩耕地复垦

关停和整治环境污染企业66家

保护和收回国家所有资产和权益价值886万元

累计要求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承担修复环境费用近1000万元

北京市检察机关具体是怎么做的呢?

树立首都意识,促进法治建设

作为13个试点省份中唯一的直辖市,北京市检察机关牢记中央、最高检的信任和嘱托,牢固树立首都意识,从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角度,理解和把握公益诉讼的深刻内涵,加强组织领导,逐案督办指导,确保试点成效,形成了推进公益诉讼的一系列特色思路。

坚持“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

将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作为党中央交给检察机关的政治任务,作为事关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任务来抓,成立北京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一把手”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明确任务分工,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

坚持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眼找准工作重点

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治霾、治水、治垃圾等热点难点问题,运用提起公益诉讼主打生态保护牌,部署开展土壤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治理等专项活动,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作出贡献。

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工作原则

紧密结合首都政治敏感性强、社会波及面大的区位特点,与政府法制办、环保、规土、住建、食药监、园林绿化、水务等行政部门开展常态化沟通,形成试点共识,积极审慎地推进工作,在办案中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在完善行政执法体制中明确落脚点和发力点

推动形成诉前程序为主导、提起诉讼为后盾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格局,通过于法有据、针对性强、分析透彻的检察建议,号准脉、开好方,督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主动履职,并通过个案办理发挥以点带面效应,推动行政机关查找问题根源,建立长效机制,解决一类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图为门头沟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宣讲活动

图为昌平区检察院走上街头开展公益诉讼宣传

坚持首善标准,提高办案质效

北京市检察机关按照首善之区的工作标准,紧紧围绕公益这个核心,创新办案模式,创造改革样本,实现最佳效果,努力在全国试点省份立标杆、作表率,发挥代表性、指向性作用。

扎实推进公益诉讼规范化建设

先后制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办理及审批公益诉讼案件工作规定》、《摸排线索指导意见》、《排查线索重点途径指引》等规范文件,建立完善20余项办案制度,在没有成熟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迅速搭建起基本操作体系,确保公益诉讼试点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始终在规范的轨道内运行。

建立逐案研判指导机制

在市检察院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分别负责若干试点院,从线索初查到诉前程序、立案起诉,同步督促跟进、全程指导把关,确保案件线索件件有记录、件件有报告、件件有结论,通过精准把脉,确保办案质量。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召开线索汇报会100余次,听取案件汇报300余件次。

建立重点案件挂牌督办机制

在前期线索汇报与调查基础上,对列入诉前程序的案件,由市检察院对重点院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先后针对10个院下发督办函,督促相关院党组高度重视,加强人力配备,加快案件流转,加大办案力度。定期公示各院公益诉讼数据,提高督办实效。

从纵横两个维度凝聚内部合力

发挥检察一体化的制度优势,纵向上,三级院联动办案,针对民事公益诉讼与行政公益诉讼的不同特点,分别确定“市院牵头,分院为主,基层院配合”和“以基层院为主力军、分院承上启下、市院督导把关”的工作模式。横向上,本院内部加强配合、优势互补,深度运用“两法衔接”平台,形成多元化、持续性线索发现机制,探索组建跨部门的联合办案组,有效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审查办理能力。

推动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独立发展

按照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的不同属性和特点,在全市三级院推行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机构分设、分管分开,促进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按照各自的专业化方向分别发展,并驾共驱,防止偏科缺项。

把牢公益诉讼各项关键环节

在诉前审查时,通过调取执法卷宗、实地勘察现场、询问相关人员、委托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论证,着力解决证据及法律适用难题。在评估整改时,及时与被监督机关进行沟通,加强回访与调查核实工作,持续跟踪问效,成功实现了检察建议认定事实和法律适用准确率、被监督行政机关按时有效回复率和整改启动率三个100%。

图为顺义区检察院现场采集鉴定样本

图为通州区检察院查看公益诉讼案件污染现场

体现首都特色,创造北京经验

北京检察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试点过程中,注重立足首都特点、坚持问题导向、发挥首都优势,紧贴地气,实事求是,从北京的特点出发明确工作重点,设定工作目标,打造特色试点经验。

将开展公益诉讼作为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全局的有效抓手,围绕首都城市规划总体布局,提升公益诉讼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积极落实首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部署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15件检察建议,提起全市首例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促进首都大气污染治理。试点区院中,密云、延庆、海淀三区检察院加强水源地保护,平谷、怀柔、门头沟等五区检察院聚焦森林资源保护,昌平等区检察院强化土地资源保护,通州区检察院促进保护以大运河为核心的历史文化资源。

根据直辖市特点,加强与市级行政机关的沟通互动,引发以点带面效果

紧密结合直辖市特点,努力推动从全市层面上解决一类问题,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既实现了个案的有效监督,又对该行政执法领域起到了以点带面的辐射效应。

多元发力、多措并举,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充分发挥环保公益组织的合力作用,探索民事公益多元保护体系。加强与中华环保联合会等环保公益组织对接,建立线索共享机制,共收到公益组织移送的线索10件,有效拓宽了案源。探索在《检察日报》发布公告履行诉前程序,督促和建议有关组织对案件提起诉讼。与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环境损害评估鉴定中心等权威鉴定机构建立协作机制,通过鉴定明确环境污染范围和修复费用。对可能转移财产逃避法律责任的案件,协调法院启动诉讼保全,确保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得到实际执行。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及时移送线索,并协调市公安局环食药旅执法总队予以抓捕追责。通过多元主体齐发力、多措并举保实效、多种责任落到位,对民事公共利益提供最大保护。

图为怀柔区检察院对九公山生态破坏恢复情况进行监督

图为平谷区检察院勘察梨树沟案补种树木现场

后记

从试点探索到全面推开,意味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站到了新的起点、踏上了新的征程。北京市检察机关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再接再厉、奋勇争先,在公益诉讼这张新画卷上书写属于首都检察机关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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