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落实河长制 加强通州城市副中心水环境监管执法
为推动落实河长制,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8月17日,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北京市公安局环食药旅总队联合通州区环保局、相关乡镇政府对北运河流经的张家湾镇、永顺、西集、漷县、潞城、新华街道等6个乡镇(街道)的水排放企业开展了强化执法检查。检查当日查处了7个涉水环境违法行为,并对1家涉嫌不正常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
8月17日上午,执法人员对通州区永乐店镇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发现1个包装制品厂车间内的3台纸箱印刷机均未安装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其中1台正在运行,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仔细检查,发现每个印刷机侧面均接有一根装有漏水篦子的管道,清洗印刷机产生的水性油墨废水流入厂区沉淀池,经简单絮凝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的排水井,一眼望去,排水井内黑漆漆一片。环境监测人员立即对井内废水进行了采样,将做进一步检测。执法人员当即叫停了违法生产行为。
通过调查发现,该企业自建1套处理水性油墨废水的处理系统,通过添加药剂沉淀处理废水。但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药剂已过期,并且药剂购买量和使用量明显不符。目前,通州区环保局已对该企业涉嫌的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向公安部门进行移送。
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通州城市副中心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自2017年初启动并将持续至年底,根据通州区水环境情况,每月确定一条河流,对其流域内的水排放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截至7月底,通州城市副中心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累计出动市区两级执法人员540余人次,查处涉水违法排污行为28起,处罚金额328.61万元,行政拘留1人。
下一步,环保部门还将继续按照方案开展通州城市副中心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因地制宜、因河施策”。全面摸排污染源,建立沿河污染源台帐,实施“一河一账”管理。同时,逐段制定工作方案,确定监管重点,按照“宣传—整改—查处—曝光”的执法检查机制开展工作。二是开展“河长制”落实情况检查。对镇村级河长确定情况以及各河长自身职责、责任分区、管理权限、监督考核知晓情况等进行检查,督促“河长”规范履职。三是发挥信息化平台优势。安装9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化,充分利用好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和污染源监管系统监测预警的功能。四是用好“网格化”管理手段。依托网格化城市管理平台,对水污染源入网情况、网格员入网情况、网格员责任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加大对排水企业的监察、监测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污水直排、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