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推进河长制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18.08.2017  18:01

  1.全域实行河长制,在全市率先提出建立“河系+属地”分级分段负责体系,加强统筹管理,明确86名街乡级河长和549名社区(村)级河长。2.积极探索河长制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河长会议、巡查、督察等各项制度,实施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管理,并将河长制落实情况纳入区政府绩效管理。3.不断完善治水管水长效机制,已实现无垃圾渣土、无集中漂浮物、无新增违法排污、无黑臭水体、无新增违法建设工作目标,滨河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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