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先行先试 催生创新之果

31.07.2017  15:14

  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10年来取得了哪些经验和成就?省林业厅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胡良钢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多项改革全国领先
  问:林改中,我省有哪些好经验好做法?
  答:本着“大胆创新、先行先试”的原则,我省在林改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将公益林、商品林同步确权,比先期或同期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省份提早了3至5年,对自然保护区的集体林地进行确权,属全国首创。
  问:森林资源是“金山银山”,但“金山银山”需要开发,林改如何让森林资源变现?
  答:2007年,我省率先在册亨、瓮安等9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同时省林业厅与省农村信用联社下发《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的意见》,为林权抵押贷款提供了政策支撑,成为全国第一个打破森林资源不能抵押贷款的省。
  试点当年,册亨县237户农户利用总价值为10431.6万元的森林资源作抵押,贷款5215.8万元,引入森林保险机制,对抵押森林资产办理了保险业务,投保金额5000多万元。
  林改10年来,全省林权抵押累计523.6万亩,抵押贷款81.5亿元,2016年末贷款余额12.5亿元。
   为林农利益保驾护航
  问:林农在采伐出售木材中,由于采伐管理不规范,导致林木采伐申报往往被中间商(即木材商人)垄断,造成百姓失去造林护林的积极性。林改中,如何解决这一难题?
  答:针对采伐管理不规范,林区农民不能自主经营的问题,2008年,在锦屏等10县(市、区)开展了森林采伐管理试点工作。
  2011年4月22日,省人民政府批转了省林业厅《关于分解下达“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意见》,丰富和完善采伐管理制度,建立了商品林管理的新机制,极大地方便群众,惠及林农,激发了全社会造林护林和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问:林农为保护青山绿水做出了贡献,那么如何确保林农利益不受影响?
  答:针对明晰产权后如何保障农民经营公益林的利益问题,在国家尚未启动地方公益林补偿的情况下,我省开展非天保工程区内333.16万亩地方公益林补偿试点,省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实施补偿。对地方公益林实施生态效益补偿,当时只有个别发达省份全面铺开,我省属于为数不多的省份之一。
  据统计,全省实施生态效益补偿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4928.8万亩,地方公益林面积3750万亩;共拨付资金57.42亿元,其中:中央50.5亿元,省财政6.92亿元。
   解放了林业生产力
  问:林改前,不少地方经营林业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发生森林火灾时,百姓选择袖手旁观。林改之目的,是实现生态美和百姓富,而实现生态美的前提,是百姓造林护林积极性得到加强。
  答:林改解放了林业生产力,盘活了林地资源,集体林区焕发出生机与活力。通过林改明晰林地产权,调动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促进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
  德江县平原乡中坝村是一个集镇中心村,林改前森林火灾频繁,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林权人报火(报警),干部打火,群众观火”。
  林改后,该村农民自发组建护林协会,民主选举产生协会成员,建立森林防火公约,村民防火意识增强,连续10年未发生森林火灾。
  问:实现生态美的同时,如何更好地实现百姓富?
  答:为实现百姓富,我省积极推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和林下经济发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2013年我省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编制了《贵州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
  2013年到2017年共安排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200万元扶持林下经济发展。

河北:13项任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13项任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关于完善集体林业网
扎实推进绿化全川行动 筑牢“美丽四川”生态安全屏障
  在我省举行的解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第四场新闻林业网
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明显 确权发证基本完成
    新华社福州7月27日电(记者 涂洪长)  林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