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计委组织应急救助申报资料审核工作

25.03.2015  18:06
  根据国家应急救助基金有关文件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5号)及财政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支付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本市疾病应急救助资金的需求规模及后续费用补偿,为核销符合政策规定范围内的疾病应急救治提供依据,我们要求北京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报送2013年、2014年近两年来应急救治患者发生的费用数据。

  2015年3月16日-3月20日,市卫计委财务处与核算中心共同组织卫生系统业务专家及物价专家对收集的北京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报送的2013年、2014年应急救治患者发生的数据进行审核。

  审核期间,20名专家认真负责、加班加点,共同努力,历时5天,最终顺利完成了1084份申请资料的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