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环保部等十部委联合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视频会议召开

14.12.2016  18:09

会场

陈雷讲话

北京市密云区水务局分会场

本站讯 12月13日,水利部、环保部等十部委联合召开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视频会。水利部部长陈雷在会上强调,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主动担当,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面落实河长制各项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勇主持会议。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林克庆在市水务局分会场参加会议并在随后召开的北京市贯彻落实会上讲话。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讲话,财政部副部长胡静林、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交通运输部副部长戴东昌、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国强、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马广仁、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在主会场出席会议。     
  据了解,习近平总书记日前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水利部牵头起草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意见》,对全面推行河长制作出总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此次视频会深入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精神和意见要求,总结、交流各地河长制成功经验,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的目标任务。 
  陈雷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也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作为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主体,各级水利部门作为河湖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目标任务。 
  陈雷强调,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落实《意见》确定的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涉河湖执法监管等六大任务,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河湖生态环境的改善。要确定河湖分级名录、注重加强分类指导、着力强化统筹协调。 
  陈雷强调,要坚持把《意见》作为总依据、总遵循,全面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一要把握总体要求,抓紧制定实施方案。二要坚持高位推动,抓紧落实组织机构。三要密切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四要加强依法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五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考核追究。六要抓好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张勇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本次会议情况向本地、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并及时传达到基层,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和举措统一到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各项工作任务上来,全面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确保中央文件精神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赵英民强调,各地要按照全面推进河长制的要求,加快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运用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实施以控制单元为基础的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加大对水污染物排放的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完善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行体制机制,全力打好水环境保护攻坚战和持久战。 
  倪虹强调,各地要以贯彻落实河长制为契机,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力度,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责任到位、治理规划到位、资金保障到位、监督整改到位,确保顺利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坚决把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视频会上,江西、江苏、浙江、重庆、广西、湖南、宁夏及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在会上分别作典型发言,介绍推行河长制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以及下一步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打算。 
  据悉,海淀区作为水利部和北京市第一批河湖管控体制机制创新试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的各项部署要求,于2015年起先行探索区镇两级河长制,落实河长及其工作的职责,编制管理考核标准和工作台账。同时把创新投入方式作为落实河长制的有利保障,把量化监测考核作为落实河长制的基础支撑。下一步海淀区将认真学习贯彻视频会精神,学习借鉴其他兄弟省市先进经验,按照北京市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河长制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区域河湖生态环境治理。全国会议结束后,北京市继续开会,部署落实工作。 
  另外,会议确定,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等已在全省(直辖市)范围内实施河长制的地区,要尽快按《意见》要求修订完善工作方案,2017年6月底前出台省级工作方案,力争2017年年底前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建立河长制。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2017年年底前出台省级工作方案,2018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建立河长制。建立水利部会同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委参加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强化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在2017年底对建立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18年底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水利部机关处以上干部、在京直属单位班子成员,环境保护部有关司局和单位负责同志,有关部委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水利部、环境保护部京外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摄影/马岳) 
  (稿件主要内容来源于水利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