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好青山绿水!北京财政这样支持生态涵养区!
13.11.2018 17:21
本文来源: 财政局
11月5日上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关于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领导出席发布会介绍情况。市财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韩杰同志出席发布会,介绍市财政推动生态涵养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资金和政策双发力,推进首都生态涵养区的绿水青山成为永续发展的金山银山
近年来,市财政局综合考虑生态涵养区“财政收入相对薄弱、生态建设任务重”的现实情况和发展要求,不断加大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其切实落实城市功能定位。五年来,市级财政累计安排生态涵养区转移支付资金2658亿元,年度资金规模从2013年的454.9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660.8亿元,增长了45%。
完善动态增长机制,聚焦提高生态涵养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按照“保基本、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根据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平均水平对生态涵养区予以财力体制补助,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每年增长10%。年度安排生态涵养区用于满足基本运转需求的体制补助,在补助各区资金总规模中占比达七成,有效保障生态涵养区基本运转和提高教育、医疗、卫生、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建立差异化支持标准,聚焦提升生态涵养区财政保障能力
在研究各项支持政策时,在全市统一政策基础上,制定差异化的财政补助标准,安排生态涵养区最高补助比例。如:平原造林政策中,对生态涵养区绿化建设补助资金的比例达到100%,高于其他区50%-70%的补助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政策中,对生态涵养区补助标准为年人均12元,高于其他区年人均8-10元的补助标准。通过制定差异化的补助标准、倾斜性的政策,扩大了生态涵养区的可统筹财力规模,做到了“不让保护生态环境的在财力上吃亏”。
制定特色化支持政策,聚焦促进生态涵养区落实功能定位
从造林绿化、水资源涵养、土地资源保护、农业农村和绿色产业发展等多方面,针对生态涵养区制定了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引导政策、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水源保护等专项引导政策。同时,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生态涵养区承接好冬奥会、世园会、世界休闲大会等大型活动,全力支持生态涵养区做好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工作,切实落实好区域功能定位。
二、认真落实实施意见,促进生态涵养区实现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下一步,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对生态涵养区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发挥好市级引导资金导向作用,促进生态涵养区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加强统筹,增强资金保障力度和统筹能力
将按照“保障基本运行、强化主导功能、规范资金使用”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政策和资金的保障力度。在资金规模上,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大对生态类转移支付的支持力度,增强其落实主导功能的能力;在政策导向上,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模式和资金分配方式,提高区级资金统筹能力;在资金分配上,突出“绩效”,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建设等工作成果与转移支付政策有机结合,实现资金分配与生态保护成效相挂钩。
拓宽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涵养区建设
将按照十九大提出的“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要求,通过推动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方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绿色产业发展等优质项目,带动更多金融资源共同加快生态涵养区的绿色发展。
加大投入,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领域保障水平
将研究调整和完善现行各项补助政策,进一步提高对生态涵养区的补助标准,更大程度倾斜财力,提升其公共服务领域保障水平。在教育方面,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每年再安排生态涵养区每区1亿元的教育转移支付补助,同时,将义务教育生均日常定额部分补助比例由现在的25%提高到100%。在公共文化、基本公共卫生和养老服务等方面,将研究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
创新机制,深入推进各区结对协作机制
在现行市对区纵向转移支付的基础上,推动深化生态涵养区与其他区域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结对协作机制,建立跨区横向转移支付制度。在支持规模上,结合各区发展的不同情况,设立了0.5亿元和1亿元两档最低支持标准;在协作方式上,通过直接安排财政资金、或支持引导绿色产业项目落地、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等多种形式,带动生态涵养区协同发展。同时,充分给予各区自主权,具体的支持规模和协作方式由结对区自行商定。
本文来源: 财政局
13.11.2018 17:21
北京5年2658亿元支持生态涵养区
http://www.kanfanews.com/web/share/news/index.财政局
到2020年建设、恢复湿地2000公顷以上
http://www.bjnews.com.cn/news/2018/11/06/518160.财政局
北京加大生态涵养区投资支持力度
http://www.bbtnews.com.cn/2018/1106/272675.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