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对违规农机购置补贴产销企业进行处理的通报

31.10.2018  02:41
桂农机管〔2018〕49号 
各市、县农机(农业)局,各农机购置补贴产销企业:

2018年1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收到柳州市柳江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对柳州市享通农机公司(以下简称享通公司)销售补贴农机具的调查情况汇报”称:2016年,享通公司在销售补贴机具的时候一机两卖。2018年7月25日,柳江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暂停了享通公司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接到汇报后,自治区农机局组成调查小组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经查,2016年间,享通公司在办理补贴的过程中存在一机两卖,第一次组织他人办理虚假补贴手续,未购报补。第二次卖给不办补贴的购机户。享通公司未购报补,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
享通公司严重违反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规定,未购报补,涉嫌诈骗罪。为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打击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广大购机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2015年-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5〕6号)、《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第七条第三项、第八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对享通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崔兴仁做出如下处理:
一、将享通公司及其法人代表崔兴仁列入黑名单,永久取消其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资格,禁止再参与补贴政策实施工作。
二、责成相关农机生产企业取消崔兴仁经销其补贴产品资格。
三、由市、县农机与财政部门依据农办财〔2017〕26号、农办财〔2015〕6号文件规定,对其他责任主体的违规行为做出处理。
对农机购置补贴产销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是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正、规范、高效实施的重要保证。各级农机部门要按照上述处理要求立即执行,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农机产销企业的查处力度,确保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产销企业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确保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