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扶绥县欣跃农机有限公司违规处理的通报

08.11.2018  16:51

桂农机管〔2018〕51号

各市、县农机(农业)局,各农机购置补贴产销企业:

2018年6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接到崇左市农机局来文称:扶绥县欣跃农机有限公司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卢色文(法定代表人)伙同其妻梁春燕,在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的过程中,违规操作,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款,涉嫌诈骗罪。建议我局取消扶绥县欣跃农机有限公司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2018年7月3日,扶绥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暂停了扶绥县欣跃农机有限公司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

经查:2015年至2018年间,扶绥县欣跃农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卢色文与其妻梁春燕,通过提供不实申请资料,虚开发票,组织他人办理虚假补贴手续,未购报补,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款,属严重违规行为。

扶绥县欣跃农机有限公司严重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国家的法律规定,未购报补,涉嫌诈骗罪。为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打击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广大购机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2015年-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5〕6号)要求,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第七条第三项、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经局务会研究决定:

一、将扶绥县欣跃农机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卢色文列入黑名单,永久取消其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资格,禁止再参与补贴政策实施工作。

二、责成相关农机生产企业取消卢色文经销其补贴产品资格。

三、由市、县农机、财政部门根据《2015年-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5〕6号)、《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规定,对其他责任主体的违规行为做出处理。

四、由此引发的所有纠纷和一切经济损失由产销企业负责。

对农机购置补贴产销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是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正、规范、高效实施的重要保证。各级农机部门要按照上述处理要求立即执行,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农机产销企业的查处力度,确保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产销企业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确保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