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首日 朝阳法院收案增长六成

05.05.2015  12:04
5月4日上午,消费者郑先生起诉的两起案件当场登记立案,用时7分钟,郑先生就拿到了第一起案件的立案通知和诉讼费交款通知。
  • 5月4日上午,吕律师拉着行李箱带着208件供暖纠纷案件的诉讼材料前来朝阳法院立案,立案法官正在与吕律师进行沟通。
  •   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5月4日是《规定》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上午笔者来到全市收案最多的法院——北京朝阳法院,探访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日的情况。

      为了应对登记制带来的立案接待量的增加,缓解因等候安检造成的人流聚集,早八时整,法院大门即提前半个小时打开。诉讼群众排队安检,陆续有序进入法院,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安检后也纷纷排队取号,进入立案大厅等候。10个现场立案窗口的法官均已到位,开始接待立案。

      9:05分,11号的郑先生来到8号立案窗口,作为消费者他今天要起诉的是两起买卖合同纠纷,窗口立案的田法官接收郑先生的诉讼材料后,进行了核对,确定符合立案条件、材料齐全后,田法官现场将案件信息录入电脑系统内,并要求郑先生填写了一份送达地址确认书,随后即当场为其出具了立案通知书、诉讼费交款通知等材料。法官告诉郑先生,案件已经正式登记受理,诉讼费可在7日内缴纳,缴费后郑先生可当天将票据返回立案法官,也可在开庭时交给审判法官。两个案件的整个立案过程大约持续了15分钟。9:28分,完成缴费手续的郑先生微笑着走出法院。

      据悉,以往“先交费后立案”是北京法院通行的做法,此次立案登记制改革后,这一做法被彻底摒弃,是否立案将不再与诉讼费缴纳挂钩,诉讼费用是否按期足额缴纳,将由审判法官负责核实,如果逾期未缴费,审判法官将裁定按撤诉处理。

      9:47分,北京汇都律师事务所的吕律师拉着行李箱来到5号立案窗口,他今天是代理北京市铭泰热力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来起诉小区内的200多名业主追索供暖费,吕律师介绍他们通过走访、协商等方式做了大量工作,大部分业主均已交费,但仍有部分业主未交费,故无奈提起诉讼。200多件案件的诉讼标的在2400元到4.6万元不等,总标的近150万。立案法官核对诉讼材料后,一一为其办理了登记立案手续,208件供暖纠纷均当场立案。

      8号窗口的田小村法官表示,立案登记制实施后,自己工作的最大变化是不再对起诉要件进行实质审查,例如对于民事诉讼主体是否适格、法律关系是否正确等均不予审查,只要属于法院主管和朝阳法院管辖,符合立案条件、诉讼材料齐全,不存在违法起诉、危害国家安全等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均予当场登记立案;对于内容欠缺等情形,也采取一次性告知补正的方式,避免当事人跑第三趟。对于案件的审查登记工作,均严格按照最高法院《规定》和北京法院的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前来立案的几位当事人表示,他们大多对立案登记制有所耳闻,对法院将审查制改为登记制,积极解决“立案难”、保障当事人诉权表示欢迎。亲身体验了立案登记制的郑先生和吕律师也均表示,登记制改革后,“确实方便了”。

      朝阳法院立案庭庭长韩毅钢坦言,立案登记制对于立案法官而言,存在着思想观念和思维习惯上的根本改变,立案审查制已经实施了几十年,有些固有的思维模式需要法官努力调整并在短时间内彻底打破。为了防止落实不到位,在4月15日最高法院《规定》出台后,至5月1日正式实施前的这段过渡期,朝阳法院实际上已经开始按照立案登记制的要求开展工作。

      为了适应立案登记制改革,朝阳法院立案庭做了大量工作:全体人员已先后6次进行专门培训,准确掌握登记制工作规范和要求;成立专门审判组负责裁决工作,配置专门谈话室,提高工作效率、适应登记制的工作要求;为每名窗口法官配备1名司法辅助人员,专职负责案件信息录入和制式材料填制发放,压缩接待时间,减少当事人等候;实行庭长轮流巡视制度,增配司法警察,维护立案大厅秩序;编订一套实用性强的诉讼指南和诉状样本,大力推行探索诉前调查令工作,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诉讼服务。此外,在多年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机制探索的基础上,该院已在立案阶段形成快速调解、委托调解、法官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为一体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例如已经搭建起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首都调解中心、中国法律咨询中心调解中心、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北京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北京保险业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等单位合作的商事纠纷调解平台,与北京兰台物业争议调解中心、北斗调解中心合作的物业类纠纷调解平台,立案大厅内还设有专门的人民调解室。

      据韩庭长介绍,当天,朝阳法院共接待立案群众471人次,登记受理案件520件,从当天的情况看,接待量增长明显,日受理案件数量较立案登记制改革前的日均数量增长了近60%。韩庭长指出,物业供暖纠纷、金融借款纠纷、劳动争议群体性纠纷等都将是主要增长点。另外,实行登记制后,预计单个案件窗口接待的时间不是缩短,反而会延长,这是因为一方面以往窗口主要进行接收材料、指导释明等工作,审核程序、案件信息录入等均在事后进行,但是现在全部工作均在窗口现场完成,另一方面随着诉讼服务的不断增强,窗口法官需要给当事人发放的材料越来越多,一个案件立案至少要出具9份材料,不予立案的还要制作笔录、出具裁定,因此,原来一个案件的窗口平均接待时间大约在10-15分钟,预测登记制实施后平均办理时间要延长至20-30分钟。

      朝阳法院的立案大厅约400平米,除立案窗口外,还有4个用于办理公告、查询案件等事项的诉讼服务窗口。上午10时许,大厅内人声嘈杂。据韩毅钢庭长介绍,朝阳法院去年的收案量超过7万件,加上诉讼服务、咨询导诉的人数,这个立案大厅全年的接待人次可达到16万人次以上。目前,高峰期当事人的等候时间已经达到1.5个小时左右,大厅内人员拥挤、人声嘈杂,叠加登记制改革后接待量增长和单个案件接待时间延长等因素,立案大厅今后将更趋紧张。韩庭长指出,朝阳法院在除温榆河法庭以外的六个派出法庭均设有立案点,只要是朝阳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均可就近前往立案,以分流人员、减轻立案大厅接待压力,同时也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等候时间。

      主管立案工作的朝阳法院副院长曹志刚则表示,目前,该院立案大厅的硬件条件有限,诉讼群众等候时间较长,朝阳区委、区政府已经关注到这一点,并积极协调解决诉讼服务大厅的建设问题,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同时,朝阳法院也在积极与朝阳区司法局、朝阳区律师协会协调,在立案大厅增设法律援助站,由朝阳区律协每日派遣两名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此外,该院在积极宣传推广现有网上预约立案的基础上,正在积极解决网上缴费、网上送达地址确认、诉讼材料交接等问题,争取通过解决技术问题实现立案工作从网上预约到网上办理的飞跃,方便群众诉讼。曹院长还表示,立案审查制改为登记制,并非鼓励群众诉讼,诉讼解决纠纷的成本较高,因此遇到纠纷,还是应采取多元手段力争协商解决,理性、诚信诉讼,合理表达诉求。他指出,立案登记制改革后,预计收案量将会有较大幅度增长,案多人少的矛盾将更加凸显,对于立案登记制给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带来的变化和影响,他们也在密切关注,并将深度调研、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责任编辑: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