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立案登记制改革首个工作日工作效率提高
北京立案登记制改革首个工作日工作效率提高
5月4日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也是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后迎来的首个工作日,全市各级法院纷纷采取了应对措施。本报记者前往全市法院探访立案登记制落实情况。
二中院
立案人数和往日差别不大
上午9点,北京二中院立案大厅里已有7名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同时出现在大厅内,在立案窗口递交材料。立案庭法官告诉记者,实施登记制之后,预计行政案件的立案数量将大幅增加60%至70%,而中级法院的民事案件只会微幅上升。
和往日相比,今天前来立案的市民并没有大幅度增加。陪同亲戚前来立案的赵先生说:“上个月就知道5月1日开始要实行登记制,我觉得今后公民来立案,应该都会容易一些吧?”
由于担心立案市民会增加,今天二中院立案庭法官提前20多分钟来到了大厅。但前来立案的市民和往日差别不大。
立案庭法官告诉记者,现在除了现场立案,当事人也可以登录北京法院网,在网上先提交所有的立案材料,法官会根据当事人所提供的材料,指出需要增改的内容,让当事人一次增改完毕,无需往返跑路。
四中院
行政案件20分钟立案
上午9点05分,第一位行政案件立案者冀先生坐到了四中院立案大厅的二号窗口前。
“2013年8月,丰台区政府在没有出示任何有效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将我公司近12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拆除,我们损失达五六百万。”冀先生是丰台一家公司的法人,据其介绍,从2013年9月至今,他先后去过丰台法院、二中院和市高院立案和反映情况,要求确认政府行政行为违法,程序违法,“但我都没立案成功,甚至连答复都没有。”
5月4日是冀先生第三次来到四中院,前两次,在法官的导诉之下,他补齐了自己的立案材料,在立案窗口,法官建议其将诉讼请求分为三个案件,冀先生接受了法官的建议。
9点25分,冀先生交完50元的立案费,“和之前相比,在四中院的立案过程还算满意,下一步我就等书面的立案答复。”冀先生说。
“在落实立案登记制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一是当事人对立案登记制的认识误区。当事人普遍认为立案登记就是简单的登记手续,无需任何立案审查,即可立案;二是存在滥诉现象。”四中院立案庭庭长石东弘说。
东城法院
10分钟完成一次立案
上午8点30分,离办公时间还有半小时,为减少当事人排队等候的时间,东城法院已经提前开始了安检。
立案庭接待的首位立案人是88岁老人周先生。老人想起诉某银行归还自己16年前买的2.05万元证券以及挂在基金账户上的9500元的本利。张肖鹏法官看到老人提交的起诉书上被告名称和起诉案由都有问题,接收诉讼材料的同时向老人发放了立案补充、补正材料一次性告知书,并告知其补交材料的期限为30日。
张肖鹏介绍,以前诉状存在形式上的问题或起诉材料不全的,法院暂不接收诉状,待补正符合要求后再接收。实行立案登记制以后,所有的起诉都接收起诉状。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起诉,应发送书面一次性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记者注意到,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10分钟左右就能完成一次立案。如有当事人写材料有困难,法官还会上前帮忙。盲人张先生拄着拐杖到法院想起诉他人腾退其享有居住权的房屋。立案法官段彩芬把他搀扶到“老弱病残专座”座位上,亲手代他写诉状。“像高龄老人、残疾人或者文化低的当事人,我们都帮他们写诉状。”段法官介绍。
薛峰副院长介绍,立案登记制禁止了法院在法律规定之外执行任何“土政策”。以往以案件疑难复杂、影响地区稳定为由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或者“不立不裁”,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等暂缓立案的做法在立案登记制下将被严厉追责。
截至上午11点,东城法院立案庭共接待71人次,立案45件,对两起案件当事人发放了补充补正材料一次性告知书,其中一起行政案件因诉讼材料不全当天未能立上案。
西城法院
律师半小时办完手续
在西城法院,前来立案的当事人普遍表示,与之前相比,今天的立案变得十分便捷。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赵敏律师是专门为了体验立案登记制而前来的,为此,她特意将一个几天前就材料齐备的案件推迟到了今天。不过半个小时,她就顺利地办完了所有手续。
“之前很少有一次能把案子立上的,今天每个环节都很顺利,上一个环节会很明确地告诉你下一步要怎么做。”赵律师认为,这不仅方便了律师,更是为自行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减少了障碍。
在5月4日的整个立案环节中,赵律师表示,耗时最长的还是审查的环节。以往如果当事人的材料不全,可能需要跑上好几趟。“现在我们会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当事人进行一次性书面告知,让当事人能够尽量快地立上案。”西城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张晖表示,现在立案的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成功立案的案件,两天内就会转到审判庭,进入诉讼程序。
朝阳法院
受理案件346件
“这是我第7次来法院立案了,5月4日终于立上了。”上午在海淀法院,刚刚立上案的张女士很激动,她说由于自己与村委会有合同纠纷,2015年2月5日她第一次来法院立案,但由于手里没有合同文本,法院不给受理。
对此法院解释说,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的是“双方存在合同关系的证据”,而不是要求当事人提供合同本身;在当事人未能提交建立过合同关系的证据,且未补充材料的情况下,未予立案。
上午,一位前来立案的女律师告诉记者,立案登记制带来的变化她的感受最为明显。上周法院开始试行这项规定,她的案子几乎都是当即被受理。而此前她经常因为各种原因为了一个案子来来回回跑好几趟,还遇到过好长时间收不到法院立案通知书的情况。
记者另从朝阳法院获悉,上午一名代理人到法院诉了200起供暖合同纠纷,也是一次性被受理。截至11点30分,当天上午朝阳法院共接待立案群众243人次,受理案件346件,接待量比平时增加约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