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2019年保障和改善民生新闻发布会召开
2018年,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聚焦“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最悠久的专项行政治理”,紧扣民生“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站在改革开放四十年的新起点上,强力转作风、惠民生、兜底线,大幅提升民生福祉,大幅提升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大幅提升社区工作者待遇水平,使老年人、残疾人、儿童、低收入群众等近400万服务对象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总结概括起来,主要是“加快构建六大体系”。
一、加快构建特大城市养老服务体系。截至2018年11月底,我市户籍老年人口353.31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25.72%。我们按照事业与产业、机构与社区居家协同发展的思路,围绕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不断完善“三边四级”养老服务体系,2018年新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182家,累计达到680家,基本实现城区养老服务驿站全覆盖。制定实施运营扶持办法,支持驿站为老年人就近就便提供服务。制定老年人福利政策,制定居家老年人津贴补贴实施方案,建立生活补贴、失能护理补贴、高龄津贴等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制定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完善养老体系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并完成向60-64岁老年人集中制发养老助残卡工作,实现我市老年人都将持养老助残卡获取社会优待、社会福利、社会服务。
二、加快构建首都版精准社会救助体系。2018年,通过开展“蹲点街乡镇,入户社区村”调研活动,在全面准确了解掌握城乡困难群众生活状况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实施细则》,两个政策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和符合本市低保家庭财产规定的依靠兄弟姐妹或60周岁以上老人扶养或抚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本人直接纳入低保,并且进一步扩大重残人的范围,在原残障等级的基础上,增加了一级、二级言语、听力残疾人。二是对城乡低收入家庭中16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和16周岁以上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在校学生,按照本市当年城乡低保标准的25%发放生活补贴。三是对家庭拥有机动车、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认定条件做出相应调整,适度放宽了低保、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降低了救助准入门槛。政策调整后,预计将惠及20万人。
三、加快构建“民有所呼 我有所应”的民生保障体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按照市委“民有所呼 我有所应”的要求,坚持以群众的需求为哨声,建立民生领域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除上述提到的养老、精准救助等民生保障外,我们还优先发展残疾人和儿童福利。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累计受益32.9万人。实施为1.1万名农村地区困难残疾儿童和老年人示范性配置康复辅助器具项目。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弃婴标准提高到每月2000元,增幅25%,出台弃婴救治工作意见,从根本上解决孤儿弃婴医疗保障等问题。
四、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以街道、乡镇、社区、村为重点,探索建立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制定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启动新一轮社区减负工作,起草完成《关于贯彻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深化社区减负工作的意见》,实现大幅度缩减。深入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全市3177个城市社区全部建立议事厅,实现城市社区议事厅全覆盖,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落到实处。加快构建“一平台统筹、多网络融合、全方位覆盖、多领域共享”的治理格局,在全市4个区71个街道(乡镇)开展“多网”融合试点。推动各区和大部分街道(乡镇)建立了本地区网格化平台,初步实现市级部门和网格员的扁平化直接实时沟通联系。
五、加快构建社会动员体系。全市登记备案社会组织达到3.7万家,万人社会组织拥有量居于全国领先水平。制定出台关于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和精准救助的指导意见,对北京市234个低收入村以及河北等省市的72个地区进行对口帮扶。修订《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办法》,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将我市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平均水平由不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70%提高到100%。调整后,社区工作者年人均应发工资达到10万元,月人均应发工资增长约3000元。起草完成《北京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实施办法》,打通社会工作者职业发展通道。实施乡土社工培养计划,目前,全市持证社工总量达3.2万人,占全国十分之一。起草北京市志愿服务条例,全市实名注册志愿者数突破426.7万,注册志愿者团体7.4万多个,志愿服务工时累计3亿多小时,志愿服务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发布北京市社会企业认定办法(试行),启动社会企业认证工作,开展社会企业试点,推动社会企业成为履行社会责任的典范。
六、加快构建社会服务体系。坚持便民利民的服务导向,以解决居民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为重点,更大程度地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2018年全市新建“一刻钟社区服务圈”128个,累计建成1580个,覆盖92%的城市社区,基本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到2020年将基本实现“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全覆盖。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研究起草《关于加强北京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建设100个社区心理服务示范站(室),积极推进将社区心理服务纳入社区公共服务。大力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全市社工机构达600家,实现各区全覆盖,推动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专业化服务。持续深化婚姻登记跨区办理改革,推进“互联网+婚姻登记服务”,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全年办理婚姻登记20.1万对。积极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制度,统一全市遗体接运车形象标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完善慈善信托管理制度。实施“互联网+慈善”计划,推动慈善参与精准救助,全年帮扶困难群众超过7万人次。改革接济救助管理体制机制,加强长期滞留人员托养机构监管。加大长期滞留人员寻亲工作和接送返乡力度,首次实现长期滞留人员负增长。
2019年,我们将继续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以建设最有温度、最接地气、响应群众诉求最快的部门为目标,继续开展“蹲点街乡镇,入户社区村”大调研活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全力兜好民生保障的底线,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夯实社会治理和民生保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