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和工法信息管理系统运维承担单位的遴选公告
为保障北京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和工法信息管理系统稳定运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通过网上公开遴选方式确定“北京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和工法信息管理系统”日常运维工作的承担单位,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系统名称
北京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和工法信息管理系统
二、运维内容
保障系统的正常运作,根据管理业务和相关新的标准规范的变化调整系统功能,确保业务及时顺利办理;实现业务结果数据及时入基础库,保障各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的同步;保障数据的安全、有效,保障业务部门业务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完成时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四、运维费预算
本次运维费预算10万元人民币。
五、实施方式
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系统运维承担单位,与定选单位签订运维合同书后,委托定选单位开展系统运维工作。
六、报送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
(二)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例如:规模、人员、工作业绩等);
(三)有效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即可);
(四)针对此项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主要思路、技术路线、人员配备、实施细则和售后服务方案等);
七、比选组织
(一)参选单位须提交全部参选材料(第六条1-4项)方可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如有任何一项参选材料未提交被视为不合格,不进入后续评审。比选报送材料一式三份,由参选单位打印、盖章、密封后,交至信息中心(在密封袋表面注明参与比选的项目名称、参选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比选公告中规定的各项评选标准。
(三)评选委员会对合格参选单位上报材料进行打分,并根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排名顺序依次推荐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委员会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
(四)评选委员会共3人,由熟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信息化相关专家组成。
(五)比选时间:材料报送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比选会。
八、承担基本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评选标准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公司总体情况及项目组主要技术人员配备结构、类似项目建设经验、知识结构(10分) | 较强8-10分,一般4-7分,较弱0-3分 | 0-10 |
2.项目设计方案合理,涉及全面,可行性强运行(30分) | 较强20-30分,一般10-20分,较弱0-10分 | 0-30 |
3.实施方案细化到位。有合理的项目实施框架,保障措施有力;在项目实施的每个阶段能提供切实可行,切实解决问题。(30分) | 较强20-30分,一般10-20分,较弱0-10分 | 0-30 |
4. 售后服务方案中售后服务流程、技术支持和故障响应情况、驻场服务承诺、服务期满后的售后服务承诺、实施 人员转运维服务等情况综合(30分) | 较强20-30分,一般10-20分,较弱0-10分 | 0-30 |
十、报送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地点: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13层)
(三)报送要求:申报单位必须持法人代表证件(身份证)或持法人代表委托书提交申报材料。
附件:
1. 参选函.docx
2. 项目申报书.docx
(联系人:殷悦;联系电话:59958364)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