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住建委内部控制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承担单位的遴选公告

16.04.2018  15:56

  为保障北京市住建委内部控制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开发顺利进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通过网上公开遴选方式确定“北京市住建委内部控制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承担单位,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系统 名称

          北京市住建委内部控制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二、 主要内容

  按照我委内部控制规范管理要求和内部控制规范手册(试行),建设内部控制管理系统,主要包含执行预算管理、合同订立、审批和执行等全流程合同管理内容的开发 。

   三、完成时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

   四、 费用 预算

  本项目预算30万元人民币。

   五、实施方式

  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系统承担单位,与定选单位签订合同书后,委托定选单位开展系统开发工作。

   六、报送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

   (二)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例如:规模、人员、工作业绩等);

   (三)有效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即可);

   (四)针对此项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主要思路、技术路线、人员配备、实施细则和售后服务方案等);

   七、比选组织

  (一)参选单位须提交全部参选材料(第六条1-4项)方可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如有任何一项参选材料未提交被视为不合格,不进入后续评审。比选报送材料一式三份,由参选单位打印、盖章、密封后,交至信息中心(在密封袋表面注明参与比选的项目名称、参选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比选公告中规定的各项评选标准。

  (三)评选委员会对合格参选单位上报材料进行打分,并根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排名顺序依次推荐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委员会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

  (四)评选委员会共3人,由熟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专家组成。

  (五)比选时间:材料报送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比选会。

   、承担基本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评选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公司总体情况及项目组主要技术人员配备结构、类似项目建设经验、知识结构(10分)

较强8-10分,一般4-7分,较弱0-3分

0-10

2.项目设计方案合理,涉及全面,可行性强运行(30分)

较强20-30分,一般10-20分,较弱0-10分

0-30

3.实施方案细化到位。有合理的项目实施框架,保障措施有力;在项目实施的每个阶段能提供切实可行,切实解决问题。(30分)

较强20-30分,一般10-20分,较弱0-10分

0-30

4. 售后服务方案中售后服务流程、技术支持和故障响应情况、驻场服务承诺、服务期满后的售后服务承诺、实施人员转运维服务等情况综合(30分)

较强20-30分,一般10-20分,较弱0-10分

0-30

   十、报送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地点: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13层)

  (三)报送要求:申报单位必须持法人代表证件(身份证)或持法人代表委托书提交申报材料。

  附件:

  1. 参选函.docx

  2. 项目申报书.docx

  (联系人:解芳 ;联系电话:59958356)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2018年4月16日            

关于北京市住建委内部控制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承担单位遴选结果的公示
  我中心于2018年4月16日发布了《关于北京市住建委内部控制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承担单位的遴选公告》,至申报截止日2018年4月20日共有3家单位提交了申报材料。2018年4月26日我中心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选定新农村建设项目承担单位的通告
     依据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公开征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