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卫生监督所开展辖区党政机关控烟工作监督检查

03.06.2015  14:39

  6月1日,《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为确保《条例》有效落实,大兴区卫生监督所全面履行监督执法职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重点针对党政机关开展控烟监督执法检查。

  当日,共检查党政机关18个,其中,发现存在问题的2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主要问题包括,未建立禁止吸烟管理制度;未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和举报投诉电话。按照《条例》要求,卫生监督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予以高限处罚。

  下一步,区卫生监督所将加大监督检查和复查力度,按照方案部署,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对学校、医院、宾馆、餐厅、文娱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真正将我区控烟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