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批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 向顺义区反馈督察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2017年8月29日至9月29日,北京市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顺义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7年12月13日向顺义区委、区政府进行了反馈。反馈会由顺义区高朋区长主持,王北平组长通报督察意见,顺义区委王刚书记作表态发言,刘广明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顺义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顺义区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多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初召开领导干部大会专题部署环境建设相关工作,连续4年把生态环境建设作为《顺义区政府工作报告》的第一部分。制定了《顺义区环境保护职责分工》、《顺义区环境建设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等环境保护类文件40余件,把生态环境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推进。
2013年以来在环境保护领域累计投入160余亿元,持续推动大气、水、工业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建设等各项环保工作落实。累计完成压减燃煤106万吨,燃煤锅炉改造4964蒸吨,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7.7万辆,减排挥发性有机污染物3733吨,调整退出高污染企业169家;在市级任务基础上进行自我加压,全区范围内开展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加强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行为清理整治,2016年完成清理整治103家,2017年完成市级“散乱污”整治任务462家。建立了镇(街道)间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多措并举推进改善断面水质;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5%,新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8%。新增造林18万亩,实现了平原造林“五年任务三年完成”目标。
2017年1-9月,顺义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2%;自测降尘量同比下降7.2%。河流水质有所改善,全区10条段黑臭水体,7条段变为“非黑臭”,3条段变为“轻度黑臭”。城市绿地大幅增加,全区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56%,林木覆盖率达36.6%。
顺义区高度重视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严查严处群众举报案件并向社会公开。截至2017年9月底,督察组转办的1263件环境举报问题已全部办结,共计责令整改576家,立案处罚23起,罚款46.98万元;约谈48人次,问责29人。
督察指出,顺义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环境保护工作统筹不足与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百姓关注的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较大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问题1、大气环境治理存在薄弱环节
扬尘治理效果亟待提升。全区砂石场多达84家、土堆存放点48个,占地3500余亩,在生产、存放、运输等环节中造成尾气排放和扬尘污染问题。部分搅拌站非法生产,甚至个别关停企业死灰复燃,长期暴露作业。全区商品车物流停放点42个,占地3000余亩,运输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后沙峪镇中国航信高科技产业园、李桥镇京禹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杨镇新庄户路段施工现场、南彩镇安中街与顺平路交叉口绿化带施工等多处工地存在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移动源污染监管存在漏洞。全区从事渣土和砂石运输的车辆达860余辆,道路遗撒扬尘问题严重。至今仍有125辆渣土车脱离系统监管。进京口综合检查站对重型柴油车遗撒、超标排放、苫盖不严等违规行为管控不严,同时存在大量重型柴油车绕道进京逃避检查情况。
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制定及落实不到位。顺义区经信委编制重污染应急停限产企业名单不严不实,个别在发布前已停产的企业仍被列入停限产名单中。有的单位制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不认真、不规范,落实也不到位。
散乱污企业治理不够彻底。抽查的散乱污企业中102家整改、关停和取缔不彻底,且部分镇村散乱污企业集中。金马开发区内北京恒源纺织有限公司将企业厂房转租给9家公司,存在露天喷漆等行为,厂区大面积土地裸露。
问题2、水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
地表水环境污染比较严重。2016年,全区5处地表水考核断面中仅有1处达标;2017年上半年,李天路小中河桥断面主要污染物呈同比上升趋势,无名河西双营断面氨氮平均浓度超过标准6.75倍,潮白河下段苏庄桥断面距年底前达标差距较大。
水务工程建设进度滞后。北务镇污水处理厂、李遂镇再生水厂、顺义牛栏山再生水厂、顺义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等列入市级目标责任书任务,截至目前仍未建成投运。此外,配套管线建设滞后,导致部分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闲置或低负荷运行。
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不到位。农村地区污水处理率仅为48.5%,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的现象普遍存在。已建成的村级污水处理设施中,超过40%不能正常运行;在用处理设施存在运行管理不规范、维护不及时等问题,部分设施出水水质不符合排放标准。
畜禽养殖场关停整治不彻底。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应于2016年底前完成退出,督察中发现,牛栏山镇、杨镇仍有4家规模化养殖行为还在清退之中。
问题3、固体废物管理和生态环境存在较大风险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滞后,处理能力不足。焚烧二期项目应于2015年完成主体工程,但实际工期一再延后;计划今年年底投运后,仍然不能满足全区垃圾处置需求。顺义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应于2015年建成投运,至今仍未完工。
垃圾处理处置管理不到位。木林渣土消纳场台帐记录不实,进出车辆道路遗撒扬尘问题严重。督察组抽查12家汽修企业,有6家未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木林镇大韩庄村存在非法收集、分装废矿物油情况。
生态破坏问题需加强监管。砂石场、水泥构件厂、商品车物流存放点等违法占用耕地、林地等性质用地约6717亩,破坏耕地、树木和植被。废弃矿山、砂石坑修复治理力度不够,个别砂石坑存在倾倒垃圾行为,对生态造成破坏。
问题4、环境保护治理体系还不够完善
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绩效考核不严,责任追究不力。在区委、区政府层级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但在街道、镇级层面还不够健全。在制定本区任务方案时对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属地镇街的考核问责不严不实,目前未形成制度化的督查-考核-问责体系。
职责还没有完全落地,部分工作推动不力。部分镇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不够到位、对环境污染治理的信心和决心不够大,环保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仍有待解决。个别部门之间协调不力,工作存在推诿扯皮。
督察要求,顺义区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北京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真正使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要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相关机制体制,继续完善考核问责机制,不断优化环境保护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责任,聚焦重点,迎难而上,坚决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要形成环境保护宣传的工作体系,加强宣传投入,广泛发动群众,使环境违法行为无藏身之地。
督察强调,顺义区应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工作督察方案(试行)》要求和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移交顺义区委、区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