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17版)》的通知
16.08.2017 11:11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局
京环发〔2017〕20号
各区环保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实现裁量基准统一、裁量模式统一、公示文本统一,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的通知》(环发〔2009〕24号)和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若干指导意见》等要求,结合本市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我局对《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16版)进行了修订,形成《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17版),以下简称《基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本《基准》所列行政处罚事项,对应已公布的行政处罚权力清单(2016版),其中罚款裁量幅度仅作为对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时适用的档次。
二、本《基准》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情况,与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同步实行动态调整。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我局反映。
三、本《基准》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现行的《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16版)》(京环发〔2015〕37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11日
(此文主动公开。联系人:法制处 易琨;联系电话:68717209)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局
16.08.2017 11:11
关于做好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京环发〔2017〕21号
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约谈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环办〔2017〕133号
局机关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