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消协刘博同志荣获“北京市人民调解先进个人”称号

28.11.2017  05:37

      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表彰暨改革部署大会圆满召开。会上,对近三年来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中涌现出的一批尽心为民、无私奉献、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海淀区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海淀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刘博同志被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授予“北京市人民调解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刘博同志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做表率,以抓党建为突破口,带动海淀区消费者协会整体建设提升。按照“党建引领促发展维权为民勇争先”的思路,教育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消费者当亲人、把消费者的事当自己的事,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积极推广并将人民调解纳入消费者协会日常消费纠纷调解工作中去,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使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形成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通过人民调解,多起涉案金额较大、案情较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消费纠纷得以化解,彰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深切情怀,得到有关领导多次肯定,更得到业内和社会的广泛赞誉。2016年,海淀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海淀区司法局授予的“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三年间,他积极参加海淀区司法局举办的相关培训或经验交流会,交流分享海淀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人民调解、多元调解工作中的成功举措,注重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向消协分会的下放与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