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引进海外人才新政:作用突出者可获最高100万元奖励
中新社北京3月21日电 (记者 于立霄)《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21日在北京发布,措施鼓励海外人才来京发展,作用突出者可获政府50万至10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奖励。
措施强化特聘岗位的引才作用,将特聘岗位引才范围从政府机关扩展到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其按需设置特聘岗位,聘请具有全球视野、掌握世界前沿技术、熟悉国际间商务、法律、金融、技术转移等规则的海外人才。
其中,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特聘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限制,不对应行政级别和专业技术职务,不占单位编制,可采用年薪制、项目工资、协议工资等多种薪酬分配方式。聘用后作用突出的,可优先入选“海聚工程”,获聘“北京市特聘专家”,并获50万至100万元的奖励。
为加大引进海外人才支持力度,措施将引智项目申请单位范围从原来的市属机构,扩大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创新主体,同时还提升引智项目支持,给予常规引智项目1年、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给予重点引智项目连续3年、每年不少于50万元的资金支持。
措施支持科技和文化类创新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主体引进使用杰出海外人才,聘用“千人计划”外国专家的,最高可给予其工资薪金80%的资助;聘用“海聚工程”外国专家的,最高可给予其工资薪金50%的资助。
对于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海外科学家、具有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海外科技领军人才、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海外投资人、提升项目运营管理水平的海外职业经理人、海外创新创业服务团队等优秀杰出人才,在人才签证(R字签证)、在华工作许可和永久居留等方面提供便利,提升服务效率。
措施还提出,设立海外人才寻访资金,依托知名“猎头”、驻外机构、人才联络站、华人社会团体等,在全球范围内寻访人才。鼓励各类创新主体设立海外创新研究机构、海外院士工作站或科学家工作站,通过远程在线指导、离岸创新等多种方式共享全球智力资源,打造跨境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完)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