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院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

25.07.2017  10:54
图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扩大)会议现场 图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主持会议 图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扩大)会议现场

 

7月24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常委会听取全市检察工作情况汇报的有关情况。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文学习了北京市委书记蔡奇同志在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   会议传达了市委常委会听取市检察院党组关于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和全市检察工作情况汇报的有关情况。市委常委会在听取敬大力检察长关于大检察官研讨班主要精神和全市检察机关2017年以来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工作情况后,充分肯定了今年以来的全市检察工作,对市检察院提出的“三首”标准定位、积极服务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等给予高度评价。   敬大力检察长指出,抓好“两贯彻一落实”,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是当前全市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北京工作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三首”标准定位,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在实践中回答好“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检察,怎样建设首都检察”这一设问,深入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   敬大力强调,全市检察机关在发挥监督、审查、追诉三项基本职责过程中,要牢牢把握好“都”与“城”的关系、“舍”与“得”的关系、疏解与提升的关系、“一核”与“两翼”的关系,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合理调整检察资源配置和力量配备,积极履行好强化检察风险防控、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加强检察服务保障“三事”的延伸职能。要把握“后改革期”的阶段性特征,深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提高改革的体系化、精细化、适应性,进一步加强改革的系统集成,立足“三个围绕”推进“六个体系”建设。要推动科技强检融入北京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促进司法改革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紧紧围绕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首工作大局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议还对召开全市检察长座谈会进行部署安排。   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副局级检察员、副巡视员,四个分院检察长、刑事执行检察院负责人、清河院检察长,市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学习。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