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卫生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01.07.2016  00:58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户口;

  (四)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1.财务管理岗:1人。财经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政策研究岗:1人。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3.熟悉财经法律、法规,熟练应用财务电算化软件,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者或财经类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考虑。

        4.具有一定的研究与分析能力。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方法

  (一)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要求附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附件形式于2016年7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的主题统一使用以下格式:[应聘]—报名岗位名称—姓名—学校—学历。如不符合以上应聘资料格式要求,将会失去资格审查机会。

  (二)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核后,将进行初试,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三、初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素质,了解基本情况。初试合格者,我单位可安排实习。参加初试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未通过初试者,相关材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1)个人简历(附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

  (3)发表论文、著作等证明材料;

  (4)其它相关材料。

  四、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内容:对初试通过者进行专业理论知识等方面的考核。

  (二)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可登录我单位网站(http://www.wsjhszx.org.cn)查询成绩。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超过合格分数线的人选未达到1:3的,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五、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30%、7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及综合成绩在我单位网站(http://www.wsjhszx.org.cn)上公示7天。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六、考核、体检和公示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我单位内部及单位网站(http://www.wsjhszx.org.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完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10-63291296

      监督电话:010-63295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