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将设立“首都慈善奖” 慈善课程将进中小学
本市将加快推进“慈善北京”建设,除广泛使用统一标识外,全市还将设立“首都慈善奖”,慈善课程还将进入中小学教育体系。
据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市政府颁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慈善北京”建设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具体举措。《意见》明确了鼓励和规范慈善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
《意见》明确将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支持鼓励与强化监管并重,紧紧围绕“慈善北京”建设,全面提升慈善事业发展水平。《意见》立足本市慈善事业发展实际,从宣传动员、培育扶持、能力提升、诚信建设和合作机制等方面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例如将推广使用“慈善北京”标识,以提高全市民众对慈善事业的认识和对“慈善北京”的认同感,增强全市民众参与“慈善北京”建设的积极性。
本市将新设立“首都慈善奖”,作为北京市慈善领域最高荣誉奖项,主要对在公益慈善领域做出较大贡献、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力的个人、企业、慈善组织以及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的公益慈善项目进行表彰。“首都慈善奖”还会与政府购买慈善组织服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价等挂钩。
慈善公益课程将进入中小学课堂。《意见》提出“将传播慈善文化理念、培养志愿服务精神纳入全市中小学德育课程,将志愿服务行为纳入学生综合评价体系。”目前,市慈善协会已经通过雏鹰计划等公益行动,探索将慈善公益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之中。未来,这一课程还有望成为中小学生的必修课。课程的内容和形式也将非常多样化,可以让青少年在参与活动、模拟项目、课本学习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慈善文化理念。
为促进“慈善北京”建设,本市在培育扶持方面也创新了政策。例如,慈善事业发展经费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编写相关工作指南,为慈善组织办理税收减免进一步提供便利;探索以民政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开展慈善信托;创新利用移动互联网捐赠和知识产权收益、技术、股权、有价证券等新兴捐赠方式,提高慈善组织造血功能等。慈善力量还将更好地参与社会救助。
本市将引进和培养慈善高端人才、指导慈善组织加强品牌建设;建立慈善组织信用体系。本市将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民政、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税务、人力社保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慈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慈善数据统计机制后,各级政府将把慈善事业作为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童曙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