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科普】春节期间话鞭炮,想说爱你不容易
我曾经总结过一篇文章《Firework injuries in Beijing: a five-year prospective study》,发表于美国的烧伤医学会会刊《journal of burn care and research》,归纳了积水潭医院2007-2011年春节七天长假期间因为鞭炮伤导致的意外伤害情况。2007年鞭炮伤人数为139人,2008年为129人,2009年为150人,2011年为178人。在年龄分布方面,我们可以看到以5-14岁的儿童最多,这个年龄段的儿童好奇心重,玩心重,但是自己又缺乏相应的安全意识,往往容易导致受伤。其中在除夕,初五,元宵节三天受伤人数呈现明显增高,因为这三天是燃放鞭炮最多的三天,初五又称为破五,民间有赶五穷的意思,所以也要燃放鞭炮。
我们归纳分析了一下致伤的流行病的资料,其中有一半以上的受伤是因为不正确的燃放,包括把鞭炮放在手里,或者是燃放后未能炸响,前去查看时导致的受伤,或者是放在井盖,易燃易爆物品附近燃放导致的受伤。还有26%是因为购买的非法鞭炮,很多小作坊为求燃放声音响,效果好,超量使用火药,此类鞭炮杀伤力大,一旦受伤,后果严重。在受伤部位中,最常见的是肢体,尤其是手和上肢,这是离鞭炮最近的部位,其次是躯干和头面部,眼部的受伤虽然只占了10.5%,但是眼部受伤的后果最严重,很多人因此导致失明,甚至眼球摘除。鞭炮伤中,61.7%为烧伤,另外为爆炸导致的外伤皮裂伤。87.5%的病人在急诊处理后可以回家,门诊继续换药处理,另外有5%的病人处理后转至专科医院进一步治疗,主要是眼外伤。还有7.5%的病人由于受伤严重,需要住院手术治疗。所以在燃放鞭炮的时候,一定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要购买小作坊生产的非法鞭炮,儿童必须要在大人的看管下燃放。燃放未能炸响的鞭炮不要立刻前去查看。一旦受伤,需要立刻就近到医院就诊处理治疗,眼部受伤需要至专科医院就诊,以免耽误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