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期每天3时至24时单双号限行

08.12.2015  12:03

  昨晚,市交管局网站挂出了市政府此前发布的《关于应对空气重污染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称,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每天3时至24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交管局明确表示,具体措施严格按照通告执行。这也就意味着,在12月8日7时至12月10日12时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生效期间,每天3时至24时,本市按单双号限行。

限行范围是全市地界儿

  通告称,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本市所属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全天停驶80%。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每天3时至24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其他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二〇〇二”式号牌和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双号管理。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是指全市范围,并非以五环为界。

  同时,本市暂停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尾号轮换措施;但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外省区市机动车在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外省区市进京的省际旅游大型客车、“绿色通道”车辆、邮政专用车、经有关部门核准并备案为本市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的限制,但仍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每天6时至24时,除省际旅游大型客车和邮政专用客车外,其他车辆禁止在本市六环路以内道路(不含六环路)行驶。

  以下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不受上述交通管理措施限制:进京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持道路运输证件的省际客运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探头已调整为单双号模式

  交管部门将加大对违规上路车辆的执法和监管力度。交管局负责人说,根据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要求,交管部门将从今早起,启动高等级上勤方案,增派警力加强对于违反单双号限行规定的车辆,以及违规上路的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的路面执法力度。同时,交管部门将充分利用电视监控设备,及时发现违规上路车辆,并布控拦截处罚。

  昨晚,交管部门已经根据单双号限行要求,对全市电子监控执法设备进行相应调整,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据了解,路面查“五日制限行”违法的探头为高清多功能检测器,通过对系统上端记录违法的模式进行调整,可自动对违反单双号的车辆进行筛选,并入库,经人工审核后,纳入执法系统。

  另外,按照红色预警要求,北京市公务用车在单双号行驶的基础上,将再停驶车辆总数的30%。交管部门将配合北京市政府督察部门,对各单位公务用车停驶情况进行监管执法。

延展:违反单双号限行规定如何处罚?

  通告称,“在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根据此前阅兵期间执行限行规定的处罚标准,对违反限行通告的行为,交管部门对其处100元罚款。对违反禁令标志,或者既违反禁令标志又违反限行通告的行为,将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链接:不受单双号限行的机动车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2.公共电汽车、省际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6.纯电动载客汽车,持有残疾人通行证的小型客车,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和生产生活必需品供应且持有通行证的载货汽车。(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孙宏阳)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