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擅自营业、违规举办婚宴 多家文旅企业被通报
中新网北京新闻10月8日电 (徐婧)8日,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发布了近期第十六批关于对未按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文旅企业的通报。通报中的文旅企业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营业、未设专人扫码测温、违规举办婚宴等问题,被作出罚款、责令暂停营业等处罚。
通报显示,国庆假日期间,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坚持“一手抓防疫、一手抓执法”,持续加大首都文旅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力度,全力维护平稳、有序的首都文旅市场环境。在检查中发现仍有部分企业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在近日检查中发现以下文旅企业存在问题:
1.北京乐吧国际户外旅行社有限公司(地址:门头沟区石龙西路58号永定镇政府办公楼YD401)组织旅行团(总人数52人)前往门头沟聚灵峡景区。该单位使用不合格供应商(不具备营运资质车辆),且未在北京市“电子行程单系统”进行报备。
2.北京剧潮人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地址: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号地下2层)、北京弥高文化有限公司东城分公司(地址: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5号地下1层)、北京利波游艺厅(地址: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5号地下1层)未经批准擅自营业。
3.北京零度聚阵臻极速上网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十里河村左安东路168号2层)上网人数超过限流50%要求,其中超过三分之二的人员未佩戴口罩。
4.北京雅诗阁娱乐有限公司(歌舞娱乐场所,地址: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30号5层)、湖北大星娱乐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游艺场所,地址: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30-152号5层北15号)未设专人扫码测温。
5.北京团圆假日饭店有限公司(地址:怀柔区青春路45号)违规举办婚宴(20桌)。
对上述存在严重问题的北京乐吧国际户外旅行社有限公司,门头沟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该单位未通过北京市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备案此次旅游活动团队旅游信息行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行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对上述存在严重问题的北京剧潮人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弥高文化有限公司东城分公司、北京利波游艺厅,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责令场所暂停营业,东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属地对场所进行复核并落实暂停营业要求。
对上述存在严重问题的北京团圆假日饭店有限公司,怀柔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已对酒店负责人进行约谈。
北京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将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按照“快、严、准、细、实”的要求,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把“四个不放过”落实到疫情防控执法检查工作中,筑牢屏障,坚决阻断疫情在文旅场所扩散传播。(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