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法院善意执行86万元货款助力疫区企业过难关
3月2日下午,大兴法院赵鑫法官与申请执行人武汉某食品公司通过“云法庭”连线,对执行到位的86万余元货款进行了在线确认。由于公司注册地和经营地在疫区,该公司目前已经停产停工,这笔款项将用于发放工人工资。
申请执行人武汉某食品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某食品科技公司买卖合同案件于2020年1月14日执行立案。按照判决,北京某食品科技公司应当支付武汉某食品公司货款94万余元,后履行了一小部分,这次申请执行的是剩余的86万余元。
年前,赵鑫法官团队依法对被执行人北京某食品公司名下财产进行了全网查控,无果。
同时,申请执行人派员工到位于北京亦庄的被执行人公司经营地“上门”要账,亦无果。
不料春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突发,导致两个公司有过亲密接触的员工被悉数隔离。申请执行人打通了赵鑫团队群众联系专线,称公司无力发放工人工资,急需一笔资金缓解公司生存之急。而当赵鑫法官收到这条来电留言时,他和他的团队成员其实早已与被执行人有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
原来,为了更加直接有效地为企业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赵鑫团队派出一名法官助理和一名书记员,成立了“涉疫情案件专案小组”,为涉疫情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加大执行力度。
在节后梳理新收案件过程中,赵鑫团队就已经注意到了这起涉疫区企业的案件。在年前查询的基础上,“涉疫情案件专案小组”不仅加大了查询的频次和调查的力度,赵鑫法官也与被执行人公司取得了联系,正在做其相关负责人的工作。
但这次的沟通并没有那么顺利。原来,被执行人同样受疫情影响,经营也确实存在困难,账上没有资金,其他资产的处置又面临着估价难、周期长等问题。但在进一步调查中赵鑫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公司是一家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虽然暂时经营困难,但履行能力应该还是有的。
赵鑫法官深知,企业是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现的生力军。在这场抗击疫情的大战大考中,各行各业的企业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无论是疫区企业,还是非疫区企业,此时此刻都需要来自社会各界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如果这时候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仅会寒了被执行人的心,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也不会很快得到实现。” 赵鑫法官决定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出发,以“善意执行”理念推动本次执行。
“从法律上讲,生效判决应该得到履行;从情理上讲,国家的经济复元、腾飞离不开你们这些企业还有千千万万劳动者的努力。我们既不希望企业在防控疫情中再受到执行手段的影响,也不愿看到劳动者连合法收入都拿不到。作为首都企业,我希望你们能发挥首善之区的表率力量,克服暂时的困难,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全力支援疫区企业。今天你是被执行人,我们充分理解您的困难给予你一定的履行期。当有一天你们是申请执行人,我们也会依法保障你们的合法权益,就像今天我们全力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一样。”电话中,赵鑫法官在要求企业履行法律义务、引导其践行企业责任的同时,也道出了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善意执行”理念的深刻内涵和深远意义。
“法官说的在理,我没什么好说的,再难我也会把钱凑上!”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在电话中字字如铁。
他没有食言。正如文章开头那样。被执行人“勒紧裤腰带”,终于凑够了全部案款。
责任编辑:赵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