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法院多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4.03.2020  20:02

疫情期间一些企业的经营被按下了暂停键,一方面需要在延迟开工期间承担房租工资等成本,另一方面需要承受疫情带来的市场份额缩减。不仅如此,部分企业还面临着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服务合同全部或者部分履行不能带来的法律纠纷。

不少企业的代理律师就疫情期间如何开展立案、庭审等诉讼活动向法院进行咨询。“群众有需要,法官就来到”,应西城区律协申请,2020年3月24日上午,北京西城法院“诉源治理直通车”普法讲堂第三期开讲,西城法院民三庭庭长赵莹、法官苏畅对疫情期间法院为深化服务营商环境推出的一系列便捷化司法服务进行介绍,并对律师们的问题一一解答。

                          畅通线上服务渠道

针对律师们最关心的疫情期间审理工作是否会受到影响的问题,赵莹庭长介绍,疫情防控期间,西城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从线下全面转至线上。目前,立案、调解、开庭、执行等工作均可在网上办理。据赵莹介绍,有两种网上立案途径:一是通过登录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点击“网上立案”,根据提示录入信息,提交申请。二是通过微信端“北京移动微法院”小程序,按照提示要求进行身份验证,填写案件当事人身份信息、案件信息,提交立案申请。

  多举措推进简案快审

赵莹庭长介绍,北京西城法院通过三方面的努力加快商事案件审理速度:一是在答辩期届满后,通过组织证据交换、召集庭前会议方式,作好审理前的准备,提高庭审一次成功率。二是控制延期开庭的次数,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延期开庭审理次数不超过两次;适用简易程序以及小额速裁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延期开庭审理次数不超过一次。三是对于案情简单、当事人争议不大的商事案件,提倡当庭宣判,压缩案件庭后审理周期。

在西城法院院长刘双玉担任审判长通过“云法庭”在线审理的一起中小企业起诉国有企业支付货款案中,中小企业方律师表示,防疫期间中小企业的经营面临较大困难,希望法院能够支持己方请求让其尽快拿到26万余元货款。在线庭审中,合议庭梳理了案件无争议事实和双方的主要分歧点后,主持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经过线上一个多小时的沟通,最终双方消除分歧在线签署调解协议。根据约定,中小企业可在次月收到货款26万余元及利息损失1万元,极大缓解了疫情期间企业的现金流压力。据悉,2月3日至3月20日,西城法院共通过互联网组织开庭、谈话2200余次。

                信息化加速财产处置

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据苏畅法官介绍,疫情期间为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尽快得到实现,法院执行工作一刻也没有放松。西城法院通过加大在线查控财产力度,将银行理财产品、公积金账户信息、不动产信息等纳入查控系统,实现银行存款、不动产、股权等多种财产形式的在线查控。对需要变价的财产,原则上采取网拍方式,一般在参考价确定后十日内发布拍卖公告。网拍经一次拍卖流拍的,自流拍之日起十五日内在同一网络平台发布第二次拍卖公告。按照财产分类处置原则,实现小件动产快速定价、快速网拍,缩短处置周期。以信息化手段实现对财产处置关键节点的线上监管,实时督办。此外,继续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惩处力度,用足用好法律规定的强制手段,做到限制消费措施应限尽限,限制出境措施应控尽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纳尽纳,依法适用罚款、拘留措施,追究拒执罪公诉、自诉并行,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云普法助力经济发展

疫情对经济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了一定影响。在资金周转方面,一旦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限制,回款难度增大,自身向外付款的压力加大,面临无法按时足额履行付款义务的风险,同时还可能形成三角债。在货物供应方面,会出现因为生产迟延或者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涨等导致产能不足,无法完成供货义务。在销售方面,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出现供不应求、价格上涨的问题,其他有些商品则可能出现货物积压、价格下跌问题,因此可能出现交付迟延、交付不能或者对方企业违约拒收的情况。这些问题将可能引发一定数量的合同违约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企业融资能力下降,也将可能导致对赌协议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纠纷等商事纠纷呈现增长态势。

西城法院在疫情期间推出“诉源治理直通车”普法讲堂,先后三期针对企业和社会关注的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一系列问题开展定制化普法,“本次活动就是希望让更多的企业了解到法院推出的一系列便捷化司法服务”,赵莹庭长建议企业在遇到纠纷时,一要加强沟通联络,争取协商解决争议。出现履约障碍时,企业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及时通知对方,减轻可能给双方造成的损失。形成履约纠纷时,双方应以达成合同目的为共识,友好协商替代性解决方案,尽量使双方利益最大化。二要加强取证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履约纠纷形成后,企业应加强证据收集意识,避免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因举证不充分陷入被动局面。着重收集履行通知义务的相关记录,涉及电子证据的,必须留存原始载体;收集政府采取的管控措施对合同履行产生影响的文件;收集支出成本、缔约费用等付款凭证等。


  责任编辑:赵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