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法院:首次“云发布”聚焦“违约潮” 依法助力复工复产
3月18日上午,房山法院首次通过新浪官方微博直播平台召开新闻通报会,以法律视角进行分析和提示涉疫情合同履行障碍的矛盾焦点,依法助力复工复产。5位全国人大代表、39位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媒体记者全程参与活动。
随着各行各业复工复产的有序推进,因合同履行迟延或者履行不能的“违约潮”逐渐凸显,房山法院对可能出现履行障碍的合同类型进行梳理分析,发现在涉及个人因素合同、所有权转移合同、用权转移合同和建设施工合同四方面问题突出,受疫情影响严重。
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2月10日的答记者问中的表态,此次疫情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这为正确处理因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合同纠纷提供了重要指引。
因此,对于受疫情及防控工作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此次疫情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
房山法院认为适用不可抗力的参考基准受时间基准、因果关系基准、受影响程度基准三方面条件限制。如果合同订立在疫情出现以前,则此次疫情可以作为不可抗力的客观情况;如果合同订立在疫情发生后,当事人应对客观环境进行综合判断,故自负风险;如果合同在客观上已完全履行不能,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同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合同履行在客观上仍为可能,合同目的已根本不能实现,当事人也有权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同时,房山法院从司法实践角度出发,对各市场主体作出三方面建议:一是合理评估、有效沟通;二是减少损失、化解风险;三是搜集证据、预防诉讼。
发布会上,房山法院相关负责人对当前疫情对合同纠纷的影响及司法应对进行了梳理、分析,并提出法律风险防范建议。
结合分析出的四大类合同纠纷,房山法院针对问题突出、争议较大、内容典型的矛盾纠纷进一步剖析、解读,提炼出三项裁判观点,并发布五起假设案例,以案释法引导企业预防和化解纠纷,最大限度地保护市场主体的利益,有效推动复工复产,服务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能漠视,公平正义更不能缺位。在各行各业复工复产进程中,房山法院立足经济发展大局,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回应各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聚焦“违约潮”,深度剖析受疫情影响的违约行为的法律性质,鼓励市场主体相互协作、共渡难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
责任编辑:赵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