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市红十字会开展《献血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督查工作

03.07.2015  18:45
  2015年6月25-26日,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市红十字会,并组织医政、卫生监督等有关专家,对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通州、大兴、密云、延庆等9区县“一法二规”(《献血法》、《护士条例》、《器官移植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组分3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和相关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督查了“一法二规”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总结情况,许可、日常管理和监督执法工作衔接情况,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重点内容,还实地检查了5家血站、36家医疗机构(包括5家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医院)。

  从督查情况来看,“一法二规”对于全市临床用血供应、护理工作发展、器官移植技术开展等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各区县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一法两规”的监督检查,并将去年开展《执业医师法》等“两法八规”监督检查的成功经验运用到今年实践,全面高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深入查找了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自《献血法》颁布实施以来,北京市先后制定实施了《北京市献血管理办法》及六个配套文件,成立了市、区县两级献血委员会。各级党委政府,及公安、财政、交通、城管执法等部门为献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物质保障;初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卫生计生部门主抓落实、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了首都无偿献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在贯彻《护士条例》方面,我市积极发挥护理学会、护理质控中心、护理工作者协会作用,不断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强化护理质量控制,深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切实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

  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落实方面,我市不断健全人体器官移植工作制度,定期监督检查,加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管理;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防止违法违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目前全市已有10家医疗机构具备器官移植技术能力,能开展心、肝、肾、肺等移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