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全面启动“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

23.03.2015  13:08
    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以下简称活动),并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所有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的目标。为确保我市活动顺利实施,保证活动质量,2015年3月16日,我市召开“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启动会暨评审专家培训会,全面启动我市“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并对2014年度评审指标进行培训。市卫生计生委毛羽副主任出席会议并对北京市活动开展提出了要求,会议还邀请了国家卫生计生委选派地方省市进行活动督导调研的专家,原卫生部妇社司司长、现中国农村卫生协会李长明副会长以及中国医学科学院信息研究所朱坤副研究员参加会议,并对北京市活动开展进行了指导。通州区、房山区、大兴区、怀柔区、顺义区等5个区卫生计生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上述5区当中所有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参加了会议。

  启动会上,基层卫生处邹建荣处长对全市活动进行了部署,就建设活动的背景以及我市建设活动范围、活动原则、活动内容、活动流程和安排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明确提出我市到2018年要实现所有乡镇卫生院达标的目标。毛羽副主任在讲话中强调,“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客观需要,更是是建立并完善分级诊疗模式的内在要求,各相关区县要充分认识“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抓紧落实,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实事求是,严格标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以此为契机,把乡镇卫生院办成百姓真正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国家卫生计生委专家李长明副会长对北京市积极主动参与此次活动给予了肯定,并就应该如何认识此次活动以及如何做好、做实此项工作对我市进行了指导,李长明副会长谈到建设活动与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目标是吻合的,也有利于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希望北京市以及各区县要立足于创建,不要立足于评比,别搞“花架子”,理顺各项工作机制,确保服务效果,要从根本上推动乡镇卫生院的建设,确保农村居民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另外,为确保参加活动的乡镇卫生院能够准确掌握和了解今年建设活动评价标准,活动启动会后,会议还安排参与制定北京市2014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评价指标的专家对参会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此次评价指标包括看病就医方便经济、医疗服务安全可靠、公共卫生服务可及、内部管理规范有序、改革措施到位、群众满意信任等共计六大项72个指标,为提高评价指标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我市所有评价指标均由各区县一线社区医务人员结合国家以及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

          按照国家名额分配方案,我市今年将建设7家“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预计建设工作将于今年第二季度末结束,届时,我委将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