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
中新网北京新闻5月11日电 (陈杭)北京将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的行为要依法严肃问责。制定企业家培育计划,力争培养一批具有长远眼光、战略思维、全球视野和承担社会责任的优秀企业家。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艳林11日在发布会上提到以上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首都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支持民营企业在深受疫情影响的情况下渡难关、增活力,尽可能地化危为机,北京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提出了鼓励、支持、引导首都民营经济发展的20条措施。
规上工业企业、规上工地已全面复工
在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面前,民营经济表现出顽强的韧劲、勇敢的担当和不屈的精神。在疫情最严峻的时刻,许多民营企业仍在奋力生产,为保障必需的生活物资、防疫物资供应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民营企业在试剂研发生产、疫苗攻坚、设备供应等方面也在积极地努力;包括更为广大的民营企业,在疫情防控的过程中积极响应和遵守各项管控的措施,这是对疫情防控取得目前成果最为重要的贡献。特别是许多民营企业还坚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捐资捐物支持更需要帮助的地区和人们。
民营经济也在当前恢复经济活力,努力复工复产加快达产中积极担当,截至昨天,北京市规上工业企业、规上工地已全面复工,商务楼宇复工率达到99.5%,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规上超市、规上餐饮复工率分别为99.5%、79%。
对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给予表彰和宣传
疫情期间,北京市陆续出台了“16条”“10条”等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助力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为做好相关措施的固化深化,体现延续性,减轻疫情影响,《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完善疫情应对机制帮助企业化危为机的政策体系,加强疫情期间援企政策的效果跟踪研判,条件成熟的及时纳入常态化管理。
文件从关注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切身感受、合理诉求出发,解决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例如,民营企业对于缓解疫情冲击有诉求、对于经营者人身财产合法权益保障有期望、对于平等进入市场有期盼、对于获得融资支持有渴望、对于与政府长效沟通和良性互动有需求、对于其形象和贡献被社会认可有愿望,《实施意见》对这些都进行了回应,有利于增强民营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动力。
《实施意见》在重视企业价值的同时注重发掘企业家“人的价值”,部分政策制定的着力点从企业延伸到企业家本身。例如,文件提出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让企业家卸下包袱,轻装前进;对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给予表彰和宣传;制定企业家培育计划,力争培养一批具有长远眼光、战略思维、全球视野和承担社会责任的优秀企业家。
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
《实施意见》着眼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生动力两个方面,提出“营造三个环境、促进三个发展、健全三个机制”。包括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制度化环境,引导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开放发展、规范发展,建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领导协调机制、统计监测和工作评价机制。
一是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投资运营,建立向民营企业推介项目长效机制。清理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和隐性门槛,不得额外对民营企业准入准入附加条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二是强调合法权益保护。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的保护,严格遵循罪刑法定、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等法治原则处理民营企业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的行为要依法严肃问责。
三是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完善续贷受理中心功能,探索建立面向小微企业的贷款服务中心,解决民营企业贷款难、续贷难、成本高等问题。鼓励开展无形资产抵押业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全面落实国家各项惠及民营企业的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四是应对疫情解忧纾困。加大对民营企业在纾困、融资、用工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引导民用企业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阶段性房租、社保费减免等政策,帮助企业实现疫情当前少减速、疫情过后加速跑。(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