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法院疫情期间执结一起非法占用土地案件

22.04.2020  03:00

近日,延庆法院在疫情期间妥善执结一起非法占用土地案件,督促被执行人拆除了非法占用3600余平方米土地建造的29栋木屋及两栋彩钢大棚。

在案件执行期间,延庆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罗颐,党组成员、副院长董晓军两次前往执行现场进行督促指导,执行局局长于术文多次到场协调工作并向施工人员赠送了口罩等防疫物资。案件所在团队负责人、承办法官多次与国土部门、属地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共同勘察现场。

2019年,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在巡查中发现北京某能源公司非法占用延庆区张山营镇两村的土地建设木屋及彩钢大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会针对该起非法占用土地事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能源公司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设的木屋及彩钢大棚。由于该公司并未针对行政处罚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向延庆法院提出非诉执行申请。延庆法院受理后,行政审判庭依法进行了审查,作出了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强制执行上述处罚内容。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向延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延庆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张贴了公告,承办法官先后多次与该公司负责人谈话,要求其拆除建筑物与相关附属设施。为准备采取强制措施,延庆法院依法冻结了该公司的银行账户。因被执行人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义务,延庆法院作出并向其送达了罚款决定书。由于疫情防控需要,不便组织大规模强制拆除行动,执行法官再次向该公司负责人释明了案件性质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该公司理解了本次执行工作,并组织少量工人开始施工,主动逐步进行拆除。截至4月17日,全部标的物已经顺利拆除。

本案的顺利执结,是延庆法院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和案件执行并重原则的具体体现,彰显了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维护国家土地政策的决心。延庆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用足用好各项执行举措,确保疫情防控不松劲,执行工作不打烊。


  责任编辑:赵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