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新颁布北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17〕488号
关于做好2017年新颁布北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各区房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部门,各集团总公司,各监理单位,各标准主编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规划建设管理都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指示要求,充分发挥标准的技术支撑和引领作用,帮助业内人员了解新颁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及实施重点,切实增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实施效果,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决定全面开展2017年地方标准宣贯工作。该项工作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贯内容及分工任务
2017年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与市质监局共同发布地方标准24项,这些标准的制定和发布适应首都城市建设任务和改革发展形势要求。为了做好地方标准宣贯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遴选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评价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房屋建筑修缮工程定案和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建筑装饰工程石材应用技术规程》《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公共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等10项涉及范围广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标准进行集中织宣贯。
对其他未列入此次集中宣贯的标准,由各主编单位负责做好宣贯工作。有宣贯需求的单位或人员可及时与主编单位联系。各主编单位应高度重视,做好讲课准备。
二、培训对象及相关要求
此次培训面向北京市建设领域的开发、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企事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市、区监督站工作人员。
由于培训场地的限制,每次培训500人。未能到现场参加培训的人员,可以在培训结束后进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www.bjjs.gov.cn)观看宣贯培训录像视频。
了解和准确掌握标准内容是落实好、实施好标准的前提,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的组织工作。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见附件)1。
2.培训地点:北京建设大厦五层多功能厅(西城区广莲路甲五号)。
四、报名方式
1.《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评价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房屋建筑修缮工程定案和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建筑装饰工程石材应用技术规程》等5项标准请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2),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63989081转84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2.《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公共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等5项标准请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2),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85970242、87616477、85963726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五、其他事项
1.提前报名,额满为止。
2.免听课费,凭证入场,听课证在报名地点领取。
3.为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学习效果,参加培训人员可将特别关注和想深入了解的内容填入报名回执中,由主讲老师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讲解。
4.宣贯会议不提供标准纸质版资料,如有需要可登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www.bjjs.gov.cn)、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bjtsb.gov.cn)或首都标准网(www.capital-std.com)查阅下载,或利用标准通APP实时查询阅览。
5.会议不提供车位,请各位学员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前往。
附件:1.2017年发布的北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目录及培训时间
2.报名回执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1月16日
附件: 附件:1、2017年发布的北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目录及培训时间.doc
附件: 附件:2、报名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