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督总站部署轨道交通工程监理单位向政府报告质量安全监理情况试点工作

15.12.2017  16:19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形成监管协同互动的良性工作格局,2017年12月12日,市监督总站会同委工程质量处、市监理协会组织召开了监理向政府报告制度试点工作宣贯部署会,轨道交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市监督总站宣贯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报告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对《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报告制度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

  监理向政府报告质量安全监理情况试点工作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在我市3号线一期等5条轨道交通线路进行,试点过程中市监督总站将收集参与试点工作单位的反馈意见,并对试点实施方案进行适当调整。第二阶段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将在我市所有轨道交通土建工程和冬奥会项目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