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20.08.2015  12:03

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负责研究拟订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综合平衡,指导本市总体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拟订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宏观调控要求,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

  3.负责监测本市国民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

  4.负责汇总分析本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拟订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研究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本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各类开发区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

  6.承担规划本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并与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衔接平衡;拟订本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本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组织拟订并实施市政府投资计划;按国家及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和上报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7.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推进本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协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8.承担组织编制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统筹发展、城市功能区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

  9.承担本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提出扩大消费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政府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需求平衡,协调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的实施。

  10.承担本市价格管理责任;负责监测分析价格运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依法拟订、调整由市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的价格监管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

  11.负责本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参与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12.负责组织拟订本市基础设施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分析综合交通、水资源、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发展状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民航、铁路等国家在京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工作。

  13.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编制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计划;负责本市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和考核工作。

  14.负责组织拟订本市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协调实施;衔接能源总量平衡;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能源发展、城市能源运行保障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电力、煤炭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承担北京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15.负责组织拟订本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6.负责研究拟定本市人口调控战略、人口政策、人口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口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政策建议。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需填写本部门所属单位家数及具体单位名称)

  部门决算包含14个直属单位分项决算,分别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物价检查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调查队、北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老干部活动站、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北京市21世纪议程工作办公室、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顺义培训中心、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北京市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贷款项目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二、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总计161,933.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8,495.6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3,437.43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16,939.8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1.01%;上级补助收入13.5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事业收入10,455.6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14%;经营收入916.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71%;其他收入169.8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3%。

  201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087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08.6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2.23%;项目支出113,907.1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7.04%;经营支出957.3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73%。  

  2014年结余分配4.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1,055.35万元。 

   三、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238.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458.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51%;国防支出42.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教育支出85.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7%;科学技术支出1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27.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4%;节能环保支出79,378.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3.38%;农林水支出518.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524.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2%;其他支出3,875.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4年度决算34,458.35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不包括基本建设资金、部分大额专项资金和中央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下同)增加12,354.11万元,增长55.89%。其中:

  “发展与改革事务”(款)2014年度决算34,458.35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2,354.11万元,增长55.89%。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数不含基本建设资金、部分大额专项资金和中央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决算数中除上述内容外,还包含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市政府和重点任务要求安排的预算数。主要包括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资金、新机场办专题业务费、新增产业限制目录资金等。

  2、“国防动员”(类)2014年度决算42.92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42.92万元,增长100%。其中:

  “经济动员”(款)2014年度决算42.92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42.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决算数为年初结转的延续上年度工作经费数。

  3、“教育支出”(类)2014年度决算85.99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减少119.56万元,下降58.17%。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4年度决算85.99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减少119.56万元,下降58.17%。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务实、高效、节俭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进修及培训预算计划。

  4、“科学技术支出”(类)2014年度决算100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00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4年度决算100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决算数为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市政府和重点任务要求安排的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14年度决算1,826.3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242万元,增长15.2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4年度决算1,826.3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242万元,增长15.27%。主要原因:执行全市统一离退休政策标准,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6、“医疗卫生”(类)2014年度决算1427.88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369.28万元,增长34.88%。其中:

  “医疗保障”(款)2014年度决算776.54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减少4.12万元,下降0.53%。主要原因:执行全市统一医疗保障经费标准,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款)2014年度决算264.32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减少13.61,下降4.9%。主要原因: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部分项目经费。

  “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2014年度决算387.02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387.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决算数为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市政府和重点任务要求安排的预算数。

  7、“节能环保”(类)2014年度决算79,378.61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54,558.61万元,增长100%。其中:

  “能源节约利用”(款)2014年度决算71,259.09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48,939.09万元,增长219.26%。主要原因:决算数中包含延续上年度工作结转本年度的费用数,及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市政府和重点任务要求安排的预算数。主要包括预拨2014年公共机构数据中心节能低碳示范改造工程项目资金、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项目资金、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工程资金等。

  “污染减排”(款)2014年度决算4,691.89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2,191.89万元,增长87.68%。主要原因:决算数中包含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市政府和重点任务要求安排的预拨北京市服务业清洁生产试点城市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资源综合利用”(款)2014年度决算2,680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2,6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决算数为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市政府和重点任务要求安排的拨付国家城市矿业(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补助资金。

  “能源管理事务”(款)2014年度决算747.63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747.6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决算数为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市政府和重点任务要求安排的2014年迎风度夏电煤储备经费。

  8、“农林水事务”(类)2014年度决算518.32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518.32万元,增加100%。其中:

  “农业”(款)2013年度决算505.13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505.13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决算数为年初结转的延续上年度工作经费数。

  “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款)2014年度决算13.19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3.19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决算数为年初结转的延续上年度工作经费数。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014年度决算3,524.88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3,524.88万元,增加100%。其中:

  “商业流通事务”(款)2014年度决算153.88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53.88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决算数为年初结转的延续上年度工作经费数。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2014年度决算3,371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3,37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决算数中包含延续上年度工作结转本年度的费用数,及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市政府和重点任务要求安排的预算数。主要包括基于物联网的周界预警与安全防范服务平台、环境综合监测系统共性示范平台建设项目等。

  8、“其他支出”(类)2014年度决算3,875.52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3,875.52万元,增加100%。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4年度决算3,875.52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3,875.52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决算数为年初结转的延续上年度工作经费数。

   四、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基金支出。

   五、201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5,540.11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单位名称: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加油

公务用车维修

公务用车保险

其他

2014年预算

571.50

224.00

33.60

0.00

313.90

166.37

53.36

53.36

40.81

2014年决算

416.79

122.67

14.27

0.00

279.85

154.35

46.8

38.2

40.5

    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反映本部门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和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实际支出数(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所属4个行政单位、9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16.79万元,比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71.5万元减少154.7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4年决算数122.67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数224万元减少101.33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务实、高效、节俭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因公出国(境)工作;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费用主要用于宏观经济政策、资源能源、养老医疗、节能环保等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方面,2014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31个、39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15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决算数14.27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数33.6万元减少19.33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务实、高效、节俭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公务接待工作。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与周边省市就京津冀协同发展、能源保障供应、生态环境保护等区域合作政策协调;接待国外、外省市和相关部门来我委就北京市在节能减排、环保政策、投资管理等领域的经验、做法、成效等进行考察调研、交流研讨;与国内外研究院所进行合作,邀请专家学者对研究项目进行咨询和研讨论证。其中:公务接待45批次、1673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4年决算数279.85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数313.9万元减少34.05万元。其中,201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4年决算数279.85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数313.9万元减少34.05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务实、高效、节俭的原则,科学合理调度使用了公务用车。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54.3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6.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8.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40.5万元。2014年实有公务用车11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54万元。

2014年度行政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行政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11,762.35万元,比2013年增加2703.81万元,增长29.85%。主要原因:根据全市发展改革工作需要,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增加了宏观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改革、节能减排等领域的部分工作任务。2014年行政经费包括:基本支出6,96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4,798.35万元。

   二、行政经费支出口径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2014年度大额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第一部分

关于2014年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情况的说明

   一、2014年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专项资金政策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十二五”期间5年统筹500亿元财政资金,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形成促进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合力。

  (一)建立了央地联动的联席会议统筹机制。本市依托中关村创新平台组建了重大科技成果产业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建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资金统筹机制,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二)明确了统筹资金规模和投向。从2014年开始,统筹资金调减5亿元用于大气治理,每年的95亿元统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进行配套、本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公共平台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示范应用类项目、政府引导的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等。

  (三)形成了规范化的统筹方法。统筹项目采用公开征集、重点推荐、主动发现等多种渠道发现项目,注重利用“外脑”和市场机制,建立早期项目发现通道,形成了“分口推荐、项目评估、统筹安排、分口管理、多方衔接”的规范化工作流程。

   二、2014年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专项资金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重点项目支出情况

  2014年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统筹资金共支持85个重大项目,安排资金95.38亿元(含结转结余资金3769万元)。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安排资金23.47亿元,政府引导类基金安排32.64亿元,新能源和汽车产业安排14.14亿元,公共平台和科技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8.70亿元,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安排3.48亿元,生物医药产业安排3.02亿元,其他高新技术领域安排9.93亿元。

  (一)强化统筹作用,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面向国家的战略安排、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关切,统筹资金聚焦重点功能区建设、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大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本市特色创新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利用基金等市场化支持方式支持了一批龙头企业,发挥统筹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加大重点示范工程建设和产业化应用。

  (二)创新了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式,实现了统筹资金的循环使用。统筹资金积极探索政府股权投资、共有知识产权、基金等财政资金的新型投入方式,实现了循环使用、滚动支持目标。2014年,采用资本金注入、政府股权投资、共有知识产权、基金等新型政府投入方式的资金达到总量近70%。

  (三)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注重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股权投资、基金等创新投入方式,力争实现百亿财政资金,带动千亿社会资金,放大财政资金支持效果。

   三、2014年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专项资金使用效果

  通过统筹项目的实施,促进了高端创新资源落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重大创新成果应用。

  (一)资金统筹机制提高了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综合效率。北京市充分利用这一平台优势,调动央地创新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企业、科研院校、中介服务机构的优势和积极性,有力地支持了北京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高了财政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率。

  (二)促进本市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进一步完善。统筹资金扶持的项目是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统筹项目的实施促进了相关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北京市经济发展培育了新的增长点。

  (三)充分发挥科技项目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统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充分利用一批最新科技成果,服务了社会民生,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和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下一步,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打造首都科技创新中心,统筹资金工作要进一步做到“四个强化”:强化政府资金投入方式的转变,更多向基金方式倾斜,减少直接补助类投资,保持政府股权投资等创新型投入方式;强化资金统筹力度,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更多向中关村示范区倾斜,特别是聚焦“六高四新”功能区,形成资金统筹的合力;强化市场作用,更多采用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遴选专业基金管理机构,明确政府与市场的支出边界,突出财政性资金基础性公共性作用以及对市场的必要培育和适当带动作用;强化资金监管,围绕总体绩效目标,发挥好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部分

序号

主管部门

项目名称

预算执行数

 
 

 

合计 

 

95.38

 

1

各主管部门

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

51.27

 

2

各主管部门

公共平台项目

1.5

 

3

各主管部门

园区基础设施项目

7.2

 

4

各主管部门

基金项目

32.64

 

5

各主管部门

应用示范项目

2.24

 

6

各主管部门

其他项目

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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