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药价联动 服务惠民

22.12.2014  20:16

  “从10月11日起,我市正式启动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价格联动调整工作,中心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指导全体同志围绕倒排时间表,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满足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的服务需求。” 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主任梁丹在工作启动会上明确要求。

  10月,我市正式启动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价格联动调整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完成,中心制订发布的《价格联动申诉质疑处理原则》明确指出,按照“左右联动”和“同城同价”原则,本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品种与全国省级(军队)药品中标价格进行比对,本市医疗机构药物集中采购中标品种与总后卫生部、全军统筹中标价格进行比对,在保证药品安全有效的前提下,

  就低拟定药品价格。

  在本次药价联动工作中,中心在组织、实施方面从提高服务能力、优化运行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等环节入手,着力完善 “四个机制”。通过收集、比对全国各省级(军队)药品中标价格,完善了市药品价格数据库,面向政府、医院、患者开展实时服务,完善了药品价格透明机制;组织企业进行申诉质疑、举报声明等工作,完善了市场药品价格发现机制;组织多人多次复审复核、关键数据刻盘封存等做法,完善了公平公正、防范风险的工作机制;实施对本市采购平台的升级改造,拓展了药品价格信息实时公示、网上报价、网上接受企业质询等方面的服务功能,保障药品采购工作的实际需要,完善了信息化公开机制。

  在2个月的时间里,正是全体同志齐心协力、加班加点,最终优质高效完成了质疑举报和质疑处理工作。我们不会忘记,为方便京外企业统一报价,全体同志APEC期间坚持加班,通过网络、电话、受理服务大厅等渠道,集中咨询和回复企业价格质疑。我们不会忘记,在组织企业进行网上报价时,同志们连续数日在办公室和衣而睡,待后半夜确认完成后已天光放亮。我们不会忘记,为确保对外统一公示的价格联动产品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中心同志连续数周加班比对数据,核实质疑,吃饭没点,下班没点,夜深大家拖着疲惫身体走出楼门,彼此环视,个个脸色疲惫。我们不会忘记……还有多少幕如此难忘而感人的场景,责尽心安,这就是我们身边同志们的写照。

  经过价格公示、申诉举报处理和申报价格等流程,12月15日,中心对外公布本次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联动结果,并专门安排了为期1个月的过渡期,方便本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药品倒库、换货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生产企业将于2015年1月15日起正式执行。下一步,按照本次价格联动原则,中心还将制定价格联动日常处理流程,构建稳定长效的药品价格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