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法院云调解助力企业“轻装”经营

28.04.2020  17:11

近日,门头沟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原告某科技公司诉被告宁波某智能按摩椅制造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公司于调解次日履行调解协议内容,为企业快速、安全复工复产赢得了宝贵时间。

原告公司因拓展经营业务需要,于2019年与位于浙江宁波地区的被告公司签订了高端产品研发合同,约定由被告研发智能共享肌肉按摩仪,并支付相关报酬。在完成生产设计之后,被告公司交付了样机,但原告认为被告迟延交付样机且交付样机不符合约定,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返还原告预付款项和模板主机、微信收付模块电路板并主张经济损失。

被告认为,迟延交付是双方重新约定好的,交付的样机是按照原告方的指示开发出来的,不存在违约,并提起反诉,要求原告继续支付剩余合同款项。双方对于已支付的款项数额及交付的材料数量无异议,但对于是否存在迟延及交付样机技术是否符合约定标准存在争议。

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原告本来就因疫情影响无法开展正常经营活动,而且这起纠纷导致法律状态不明确,给企业今后的经营方向确定也产生了不利影响。

为此,王磊法官秉持为企业排忧解难、稳定企业经营法律关系、助力企业轻装应对疫情的审判理念,坚持调解优先,庭上庭下积极引导当事人协商和解、共担风险、共渡难关,与双方分别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谈话和释明工作。

最终,争执不下的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双方同意解除合同;被告返还原告部分定金,全部返还模具及模块电路板。

为了使问题得到根本解决,王磊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尽量缩短履行期限,明确了返还物品的细节问题,释明被告不自动履行可能承担的风险,以及提前引入强制执行的威慑机制,督促被告尽快履行。

调解结束第二天,被告便通过汇款将款项汇给原告。同时,被告也马上安排物流发货,按照原告提供的地址将物品交付第三方物流公司,迅速履行了调解协议内容。

“法官,我们把该给的都给了。企业正值复工之际,解除了合同,我们可以安心进行其他方面的研发了。

钱款和货物我们都收到了,货物没有任何损坏。复工之际,这些钱款和货物对我们意义重大。合同解除了,我们也可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重新调整经营方向了。” 在收到法院调解书后,双方都打电话向法官致谢。

战疫执法,维护企业权益;云端办案,助力企业复工。”就在昨日,王磊法官团队收到了原告寄来的锦旗。下一步,门头沟法院将根据案件性质和企业需要,充分发挥司法效能,助力企业“轻装”经营。


 


  责任编辑:赵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