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气条例实施1年 环保部门开“罚单”近4000万

02.03.2015  19:15

3月2日,北京市环保局联合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召开媒体通报会通报。图为游客在雾霾中戴口罩游览北京奥林匹克公园(资料图片)(来源:中新社 摄影:李慧思)

  中新社北京3月2日电 (记者 尹力)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大气条例》)现已正式实施一年。北京市环保局于2日通报称,一年来,环保部门共立案处罚大气类违法行为1600余起,处罚金额约3900余万元人民币。今年起将全面排查重点行业污染源排污状况,如实建立各类污染源档案。

  《大气条例》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将更多的大气环境污染行为纳入了承担法律责任的范围。同月,北京环保部门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执法周制度,根据大气污染的季节特点、气象条件和污染规律,针对不同行业的流动源,联合城管执法部门共同行动,从严查处和打击排污企业的违法行为,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高压态势。

  《大气条例》现已实施一年,3月2日,北京市环保局联合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召开媒体通报会。数据显示,一年来,环保部门共立案处罚大气类环境违法行为1600余起,处罚金额约3900余万元。城管执法部门共立案处罚大气污染类违法行为9203起,罚款3586.54万元。

  据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仲崇磊介绍,今年北京环境监察执法将以环境保护大检查为主线,全面排查重点行业污染源排污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和利用活动,在全面查清各类环境问题底数的基础上,如实建立各类污染源档案,综合利用各类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继续严格落实阶梯式、差别化排污费征收政策,督促企业自觉治污减排,持续推进环境质量改善。

  仲崇磊提到,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北京环保、城管执法部门共同开展了12次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周行动,以查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今起,“大气专项执法周”将升级为“联合执法周”,环保部门将联合城管、公安、质监等多部门,在以大气类污染源为执法重点的基础上,增加对水和固废污染源的检查,继续向社会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件。(完)   【编辑:曾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