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多措并举做好院前急救服务条例实施准备

03.03.2017  14:18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于2016年7月在市人大常委会上通过,并于2017年3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条例》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提高新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大兴区卫生计生委多措并举,做好院前急救服务条例实施准备工作。

  一是提升服务能力。落实担架工政策,方便急、危、重症患者转运。积极开展《条例》内容解读和政策宣贯,对院前急救医师、护士、司机和担架工进行集中培训。

  二是提高责任认识。召开“大兴区卫生计生委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实施准备会”,区卫计委副主任牛祥君、各相关医疗机构主管领导参加会议。会议就新条例实施准备工作进行部署,牛祥君副主任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组织,有效落实;克服困难,主动作为三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三是确保有效落实。制定《<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大兴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执法及业务指导管理,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大兴区卫生计生委将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提高辖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保障辖区居民生命健康权益。